為什麼不殺你?」乃成為最大疑問;王則有口莫辯,說什麼他們都不相信。乃致關了又放,
放了再關,前後拖了好幾年。這麼一折磨,等於廢掉了全身的武功,再也施展不開了。
在「上海區」方面,制裁了陳明楚,除掉工作上的一個障礙,同時也為組織整飭了紀律,
自然值得欣慰。不過沒有多久,訊息傳來,偽「特工總部」再以叛徒萬裡浪接替陳明楚為第
一處長,專事破壞「軍統局」的活動。去了一個幽魂又來了一個怨鬼,這倒是始料未及的。
在陳明楚、何行健一案之前,曾於二十八年十二月八日,於熙來攘往的鬧市中──公共
租界大新公司門前,由「上海區」第三大隊長蔣安華派員制裁了偽「特工總部」第三行動隊
的隊長趙剛義一名。復於二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由「上海區」第二大隊第二分隊陳默等,
在靜安寺路仙樂舞廳內,當場制裁了偽「特工總部」機要室副主任錢人龍一名。這不算是報
復行為,應該是一項嚴厲的警告,希望那些利令智昏、目光如豆的人,能夠懸崖勒馬,迷途
知返。此一做法,檢討下來,產生了相當效果。
不過,此時的「上海區」則更成為敵偽方面的眾失之的了。本來,日本憲兵、七十六號
都是我們的正面敵人,經過一陣廝殺後,有一種不合邏輯的奇特現象,那就是和我們短兵相
接、血肉相拼的竟是偽組織中的中國同胞,可是對中華民族發動侵略戰爭的日本人,卻以遙
控姿態高距其上,這眞是言之痛心的事。大概也就是「以華制華」全套把戲中的一套吧!
於是,激起了我們敵愾同讎心,非予以懲罰性的打擊不可。我想:日本武裝憲兵旣然可
以換上便服到租界裡逮捕中國抗日份子,並予殺戮,為什麼我們不能穿著便衣到虹口、滬西
等敵偽勢力圈內,攻擊武裝的日本軍人?
這只是一個概念,並不成熟,所以和區書記齊慶斌兄曾磋商過好幾次,我們擬定了幾項
要點:
一、以著軍服的日本軍人為格殺物件,無論其階級高低,官職大小,遇見就幹。
二、必須在日軍管轄區或佔領區執行,除越界築路地帶外,不許在兩租界有所行動。
三、預估行動後的正面影響,以及可能產生的反作用;例如對肇事地區一般居民的危害
等。
除以上三點外,我曾經分別與第三行動大隊蔣安華同學、新編第一組畢高奎同志就此一
構想的可行性交換意見。他們都認為此舉意義非凡,很值得嘗試。在執行上,不但輕而易舉,
而且犧牲小、威力大,對我行動員也是一種鼓舞。如果指定在虹口、滬西等處進行,卽或肇
致日軍的戒嚴、封鎖、搜尋,除將為當地居民帶來不便外,卻能收「擾亂敵後社會秩序,打
擊敵人士氣」之效。
內外勤對本案鹹認為可行,遂制訂方案呈報上級核示。這是二十九年初的事。電文發出
後,預計一週左右即可獲得批准,未料久久無回復,這意會著不是尚在研議中,就是呈報高
峰核示去了。(第三章完,下期續載)
內容提要
從事敵後工作的秘密組織,必須壁壘堅固,才能應付隨時隨地可能發生的變故。「上海區」
之不斷調整人事組織,也正是為此。而我們的處境,則迄在三面受敵、風雨滿樓之中。
租界警探,敵友參半,有的對我們同情,有的對我們敵視,甚至受到蠱惑,而甘心為敵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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