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果自負。
韓明燕又不傻,明知道出來不會有好結果,怎麼可能出來見他?於是就躲著沒敢出來,也不敢回應他的話。
吳波見韓明燕不來赴約,更來氣了,就直接給她捎話。
兄弟們因為她在號子裡待了小半個月,她必須得負責任!想要以後平安的話,只有兩條路可走。
一條是賠他們五百塊錢,就當是給他們的精神損失費了。兄弟們拿了錢後,這事兒就算翻篇兒,往後誰也不會再提起,更不會再找她的麻煩。
另一條,就是她嫁給他,她成了他的媳婦,兄弟們自然也就不會跟她一般見識了。
這兩條路,韓明燕哪條都不會走的。
她就是個窮學生,每月靠學校給發的那點兒助學金生活。別說是給他們五百塊錢,就是拿出五塊錢也費勁啊。
嫁給吳波就更不可能了,她辛辛苦苦地從農村爬出來,費盡心機地上了大學。這些年來努力奮進、刻苦學習,吃過的苦比吃過的糧食都多,為了啥呀?
不就為了給自己攢足資本,將來好嫁個好人家嗎?
要是嫁給吳波這個無賴,那她下半輩子不就完了嗎?
吳波能給她啥呀?除了帶給她恥辱外啥都給不了她。她夢想中的榮華富貴,權勢地位,就永遠跟她失之交臂了。
所以,她是絕不可能嫁給他的!死都不能嫁給他!
韓明燕躲在學校裡,再不敢出來,她不出來,吳波也拿她沒辦法。只好一遍一遍地派人潛入學校,威脅她,恐嚇她。
韓明燕雖然害怕,但絕不肯屈服。從打吳波他們被放出來,她就再也不敢出校園半步,唯恐被他們逮到,受他們的報復和折辱。
這段時間,韓明燕的日子別提有多慘了,相比之下,韓明秀就輕鬆多也愉快地多了。
十一月中旬的時候,她的那個劇本終於寫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