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喬是被那無頭石馬給帶回瓊山縣的,從青狐村到瓊山縣,只用了一炷香的時間。而一到了瓊山縣附近,這石馬便像是被打回了原形一樣,又變成了巴掌大小的模樣。
雖然不知道怎麼催動這石馬,但於喬還是將這無頭石馬揣兜裡,畢竟這可是一件寶貝。
於喬隨即就走進了縣城。
然後,他就知道了他家被人給滅門這一事……
怔住好一會兒,於喬才緩過神來。
隨即,於喬拱了拱手,朝眼前之人問道:“請問先生,兇手是誰,可曾捉拿歸案?”
“尚且不知,不過請於秀才放心,縣太爺已經讓金捕頭追查去了。”回答於喬這話的,是衙門的一位吏官。
這吏官姓林,曾是一位舉人,一番運營無果後,這位林舉人又格外熱衷於當官,便索性做了一個吏官。
為刀筆吏,平素負責記錄衙門的案件詳細。
這是一個清苦差事,手裡更沒什麼權,哪怕不運營,倒貼著讓人來當,都沒個舉人願意做,所以過往這等清苦差事,哪怕是有官身,都得找秀才來兼差。
之所以是找秀才兼差,而不是直接擔任,便是因為秀才功名,按朝廷律令,是不能當官的。
刀筆吏,雖是小吏,但也算有官身啊!
只有舉人,才有資格替補為官。
這位刀筆吏是舉人,所以於喬才說話如此姿態。畢竟在這位面前,他只是一個小小的秀才罷了!
官大一級壓死人,這功名高一級,也壓死人。
聽到這林舉人這麼說,於喬便心裡有數了,於家被滅門,多半不是人所為。況且也沒哪個亡命之徒,能在一夜之間殺死一百多人!
這一百多人可不是任人宰割的啊!
尤其是大戶人家,吃得好,身體壯,習練拳法刀劍者眾多。哪怕每個人臨死前只反擊一刀,或者一拳,也足夠把兇手給打死當場了。
“對了,於秀才,由於你尚未成家,按照朝廷律令,這於家的田地和商鋪,你名下卻是無法有那麼多,所以……”林舉人說著,將一份地契和一份田契擺在了於喬的面前。
於喬看了看,這是一家商鋪的地契,在縣內一條老街上,那條老街上沒什麼人,所以這家商鋪要不是有鹽引子,可以拿鹽來賣,早就關門多時了。
而另一塊田地,則有一畝地。具體在哪兒,田契上有寫,不過於喬還沒去親眼見過,所以不知道這田地究竟是好是壞。
但從這商鋪的地契來看,這一畝田地,多半不是在什麼好地方。
不過於喬沒說什麼,只是道了一聲謝。
林舉人見於喬識趣,便笑了笑,招呼也不打,直接起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