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十100塊錢,估計連吃頓火鍋都不夠,而1997年的100塊錢,卻能買上一兜的蘋果,一斤蝦,還有拎起來吃力的一麻袋蔬菜,最最最重要的是,可以吃上好幾頓,肥瘦相間的豬肉!
呂梁把他採購的蔬菜水果肉扛在肩膀上,邁著輕快的步伐往家裡趕去。
這是年輕健壯的身體,呂梁對此表示非常滿意。
聽到呂梁開門的聲音,張月靈揉著惺忪的睡眼出來迎接他,看到門口那一大袋東西,她驚呆了,「你怎麼買了這麼多東西,咱們吃的完嗎?」
「吃不完慢慢吃。」呂梁很明顯陷入了思維慣性。
「可是咱們沒有冰箱。」張月靈撓撓頭。一臺好一點的冰箱,要兩三千塊錢,他們兩個人工資加起來,一個月才不到700塊。
要不吃不喝攢上四五個月才能買呢。
冰箱,電視,摩托車或者是洗衣機,在這個時候被稱為三大件,很多女性在結婚之前,要男方的彩禮有這些東西才肯嫁。
而張月靈是愛呂梁愛慘了,她之前就和呂梁說過,嫁給他,是嫁他這個人,不是嫁這些東西。
所以家裡人反對,她也是要嫁的。
好在呂梁也是有自己想法的,他從進入體校後,就有津貼,都是自己留一部分,剩下的拿回家,還有他參加的大大小小的比賽,拿了獎就有獎金。他最好的一次成績是代表省隊在全國青年運動會上拿了銅牌。
那是他18歲的時候,因為這次獲獎,省隊獎勵了他1000塊錢,盛市體育局獎勵500塊。那1500塊錢因為當時哥哥要娶媳婦,他一分沒有剩的全都拿出來了。
大大小小的錢加起來,他對於家庭的在金錢上面的貢獻不能說小,畢竟單單養一個孩子,成本就不少。
他非但沒有花家裡的錢,還能往家裡拿錢呢。
所以在他結婚的時候,爸媽一毛不拔地跟鐵公雞一樣,這不是擺明瞭不讓他娶老婆嗎?
這怎麼可以!月靈好不容易點頭答應嫁給他的。
他發了好大一頓火,把大哥新買的摩托車佔為己有,把二老新買的彩電搬到自己房間裡,又逼著二老拿了1000塊錢當彩禮。
讓張月靈還算不寒磣地嫁進他家,成了他的新娘。
後來呂家老爺子去世,這個舊房子的處置問題出現了爭議,呂父呂國江是想賣掉這個小房子,然後買廠裡的蓋的小樓房。那是替老大買的,因為呂梁的大哥呂杉是印刷廠的職工,兩兄弟裡面只有他有買房子的資格。
當時是這樣和呂梁說的,「這個房子賣了,你再添點給你哥把咱們樓下那個房子給買了,你哥搬出去之後,家裡的房子不就是你的了嗎?」
呂梁有過那麼一絲絲心動。
但是想到就算呂杉搬出去了,他還是得和父母住一起,以父母那偏心的勁兒,吃飯啥的肯定又是會加上呂杉一家人回來吃。
別的不說,鬧哄哄的就惹人討厭。
加上現在這個房子是他小時候和爺爺奶奶住的時候的房子,他對這兒是很有感情的。他不介意爺爺包括好幾年前就走了的奶奶都是在這兒去世的,就覺得這兒離學校近,中午還能回來睡一覺,獨門獨戶的住的也舒心。
加上張月靈也贊同他的想法,於是呂梁很混不吝地去和呂父呂母談,這房子他買了!
不過他可沒有三萬塊錢,他當時是這樣說的:「爸媽你們就我和哥兩個孩子,以後再多東西也是我們兩個分,我不要你們現在這個房子,我就要爺爺留下的那個房子。
那房子又破又小,相信你們也看不上,別人願意當冤大頭出三萬塊錢來買,但我是沒有那麼多錢的。咱們現在就分個家吧。我之前上交的工資津貼我也不舔著臉要,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