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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暮的筆順 作者:亦舒

去做事,半年之後,人家說她身上被銀狐長大衣招搖過市。

假日我還開車進淺水灣道。

老黃並沒有把泳池開放。整間屋子空置著,只餘幾個女傭看管。老黃開鐵閘門讓我把車子開進去,我常常看到車夫在為那輛開蓬「黑豹」打臘。

車夫對我說:「全城只有一輛,時價十五萬。」惋惜的口氣。

老黃眼睛紅紅的,他說:「小姐不喜歡我拿泳池開放,小姐不喜歡,我就不做。」

他是一個不壞的人。

而我知道什麼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麗,而我在遇見她的時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這樣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剎那的記憶長存。莉莉會淡出,她不會。丹薇丹薇最近非常的不開心。剛從學校裡出來的人都這樣,有非常多看不慣的事,天天下午來了我這裡牢騷大發,一邊喝最好的威士忌,一邊罵。

昨天丹薇說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說從來沒把她的父母看清楚過,直到最近,昨日她母親坐在她對面吃飯,挑著魚骨來啜著,那種「噓噓」的聲音,丹薇說隔一幢屋子都聽得見,丹薇震驚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親用手拿著魚骨張口大嚼,全神貫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訴我,「我不認識她,為什麼要這種吃法?又不是說窮得要吃骨頭!」她臉上非常的不置信與害怕,像是受了什麼刺激。

我沉默一會兒,告訴她中國人吃東西都是這樣子。丹薇不該到英國去讀那麼多年的書,英國人是最注重這種禮儀的,甚至連當眾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國也還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樂,也就罷了。

丹薇說:「不是的!中國人吃東西也不是那樣的,他們老了,真是老了。我父親也是那樣,我跟他說,有一本書禁掉了,他沒聽清楚,瞎七搭八說:『廣告登在哪裡?去買吧。』我覺得要炸開來,我整天在家說話,原來是說給自己聽的,誰也沒理我。」

我說她的要求過高。

她吼叫起來,嚇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學太久了會變成這樣。成天在學校裡進進出出,見著志同道合的同學,一大班人都為一個相同的目標努力,沒有生氣的機會。人上學久了會變成丹薇這樣。

有一天丹薇說:「我不能忍受這種氣溫,早上一起床就是個大太陽,把臉上的皺紋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說:「你為什麼要回來?你為什麼不設法留在英國?英國比較適合你,你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點酒,然後躺在我的床上睡一個懶覺。丹薇是個最有潛力的酒鬼。她喜歡我的屋子,因為我這裡夠涼夠暗有自由。所謂自由,並不是說可以開瘋狂性舞會那種自由,而是一種一投手舉足的自由。電話鈴響了,找的必然是我,決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嚨叫。我不喜歡與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電話到我家,說了半小時的話,母親問:「什麼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來。我也想像丹薇那樣尖叫。男?女?什麼人?烏攪些什麼?不過是一個電話,三十歲的女兒打一個電話還這麼多烏攪,要管為什麼不管比較有意義的事。

但是與他們說話是沒有用的。對他們來說,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事,甚至連生孩子也是公事,一個又一個,一個又一個,再也引不起興奮、快樂、悲哀。他們唯一的享受是事事軌一腳──「男?女?誰?什麼人?」世界已遠離他們,他們還自以為是主人,把權力伸展到兒女頭上,他們就是這樣子。搬出來往可以把感情維持久一點。

我不知道別人對父母的看法如何,我與丹薇非常的有同感,丹薇還在那裡努力,我早已放棄了。我們的問題是交通的失敗。

我說:「你可以結婚。」

丹薇說:「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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