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揚,大步踏走。
她正是我心目中的女郎,不過那時候,她有男朋友。
我相信公平競爭,只要我未婚,就有資格追求,不只一次,我約她去看戲、吃茶、提出護送她回家。
她禮貌地一一婉拒。
一個忠心的女郎。
我並不生氣,仍然與她維持朋友的關係。
我們都喜歡她,她健談,不造作,辦事有能力。
今年年初,假期一過,籃碧莉回來上班時心情就不好,用手撐著頭,半日不說一句話。
我問她:「怎麼啦?」
「很累。」她笑笑說。
「才渡完假,不是說上夏威夷去了?還說累?別寵壞自己。」我笑。
「今天在什麼地方吃飯?」她問我。
「今天?薪水花得一清二白的,吃飯盒了。」我一怔,「怎麼?今天你沒地方吃飯?」
「沒有。」
「男朋友呢?」我衝口而出。
「分開了。」
「分開?」我反問:「怎麼會?過年前還好好的。」
「凡事不要太勉強。」她苦澀的笑一笑,「我已盡了力,人家不喜歡,我也沒法子。」
「就這樣?」
「是啊,就這樣,沒認識他之前,活了廿多年,跟他分手之後,還得活廿多年,沒奈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目前你心情不好,自然這麼想,」我說:「事情總會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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