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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來。」

「好,我星期一來接你。」他愉快地掛上電話。

電話隨即又響起來,我想,這小子忘了問我的地址。

打來的卻是世傑。

「呵,世傑,好嗎?」我很冷淡,他不見我,我一樣好好活了一整個星期,連眼睛也沒紅過。

「我們一星期沒見了。」他說。

「是,」我客氣地,「好嗎?」因為我對他再無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復,聲音很動聽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會兒,「你為什麼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說:「你不想見我,我不便勉強。」

他強笑一聲,「你知道,我一個朋友自紐約回來了。」

「聽說過。」我說:「我知道有這麼一個人。

「我得陪她,對不起。好久沒找你。」

「呵,沒關係,誰比誰重要,你最清楚。」從前我並不敢頂撞他,但現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來好嗎?」

「明天,約了人。」我說:「世傑,我們改天再約吧,再會。」我不耐煩地掛上電話。

他是億萬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麼用,他又不愛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我樂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飯的世界裡自得其樂。

世傑喜歡我穿旗袍著高跟鞋,喜歡我熨頭髮,喜歡我脖子上掛串珍珠作淑女狀,我覺得很累,這不是我本來面目。男人都喜歡女人為他們改變作風,顯得他們有影響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個好人,懂得尊敬別人。

我們並沒有楊帆出海,到鷹巢夜總會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國某,我們——信不信由你,坐在漆鹹道的小公園裡談話,一說好幾個鐘頭。

小公園內一點風也沒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與他東南西北無所不談。要離開這個地方了,這個地方往往變得很動人,很值得留戀。

我說:「印度女人與印度小孩最美,看他們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細沒有?」

他點點頭,「女人與孩子永遠是美的。」

我說:「阿良,你會做一個好丈夫,你知道嗎?愛孩子與愛女人……太重要了,將來誰嫁你是有福氣的,這些年來,你在香港竟沒有一個女朋友?」

他搖搖頭。

我嘆口氣,「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點。」

他問我,「要吃冰棒嗎?」

「要!那種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過去買兩條,遞一條給我。

阿良不住的注視我,我的眼睛與他接觸,他又轉過頭去,我忍不住笑問:「看什麼?研究我臉上哪一部份整過容?」

他不好意思。

隔很久很久,天色漸漸暗下來的時候,他說:「你到加拿大來,好嗎?那裡有很大的公園,我們可以坐著一邊聊天一邊吃三文治,你願意來嗎?」

我馬上聽出來了,他的語氣很逼切,決不是普通的邀請。我沒有回答。事情來得太快,我一點也不知道他對我有意思,我沉吟著。

他又說,「我總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說不出話來,太陽終於在城市的西邊落下,在這個人口稠密,沙塵滾滾的大都會裡,一個男人愛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談戀愛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這環境默默地眷戀一個人而不讓她知道,跡近高貴,這到底是一個什麼都講速度的商業社會。

我握緊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傑在中午約我吃飯。我去了?

一坐下來他便說:「那個人不過是坐你對面的小職員,你用他來氣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將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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