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自然是沒什麼意見的。方亦白原本是想讓兒子跟他姓的,沈墨卻笑,他根本不在意這些,況且,“跟我姓幹什麼,我的姓也不是我的。”他本來的姓是什麼,他都有些模糊了。
“就叫方琮悅吧。”沈墨最後拍板了。
在屋子裡休養了大半個月,他就實在窩不住了,開始抱著琮悅帶著小嬋在府裡四處閒晃。晃盪了好幾日之後仍舊沒聽見什麼關於孩子的什麼閒言碎語,沈墨這下真的挺放心的,方府的下人果真還是與眾不同。
琮悅很粘沈墨,不願意讓奶孃抱,晚上也不願意跟奶孃一起睡,一離開沈墨就一抽一抽的哭,沈墨一抱就立馬好了。方亦白曾經把沾染了沈墨氣息的衣服穿到自己身上,再來抱他,結果他安靜了會兒又開始扁嘴巴,根本沒辦法糊弄。
因為這樣,在琮悅半歲以前,基本上都是沈墨親自帶的,也沒個偷閒的機會。
好在之前養小嬋已經有了豐富的經驗,除了稍微累一點,倒還算是遊刃有餘。而且隨著琮悅漸漸大些了沒那麼認生了,沈墨也開始慢慢的放手,開始思考自己要做的事情。
他將自己的想法提出來跟方亦白商量了,方亦白見他真的是在家裡呆不住,便動了些小私心,對他道:“不如……你就先當我的副手,我去哪兒你就去哪兒,跟著我長點經驗後再讓你獨當一面。”
沈墨已經預料這個結果,不過他並不抗拒依賴方家,他現在本來就是方家人了,而且還能跟方亦白呆在一起,他真的很樂意。
沈墨果斷同意之後,便開始跟著方亦白各地的跑了,小嬋現在已經請了先生在家裡教讀書認字,琮悅被幾個奶嬤嬤無微不至的照顧著,養的白胖敦實,他也沒什麼顧慮,便放心的跟著方亦白開始積攢經驗,隔些日子就回家看看孩子。
經過他認真不懈的努力,在琮悅一歲的時候,他終於開始自己上手幫忙做些簡單的事情了,也習慣了四處奔忙的日子。
這天沈墨查完帳從鋪子裡走出來正準備上馬車,鼻尖突然嗅到一股誘人的香味,飢腸轆轆的他這才想起自己還沒吃飯呢,便拉著常青一起到旁邊的麵攤點了兩碗牛肉麵。
在方家生活了這麼些年,他在吃的方面還是不太講究,特別是餓的時候,越簡單的食物越能讓他滿足,呼呼的吃了滿滿一碗麵之後,沈墨整個人都精神了不少,等他抬起頭來,常青碗裡的面還沒吃完。
沈墨見他要放下筷子,忙道:“不急不急,你慢慢吃,我正好坐著歇會兒。”從他開始接觸生意開始,常青就得了方亦白的命令,正式成了他的貼身護衛,他到哪兒都是時時刻刻的跟著,保護他。現在沈墨已經習慣了有常青在身邊的日子,他感到很安心。
沈墨抱著茶杯慢悠悠的喝了兩口,正百無聊賴的四下張望著,身後突然傳來一陣突兀的嘈雜怒罵聲。
沈墨好奇的回過頭去看,正好看見一對衣著寒酸的父子被藥店老闆趕出來,那老闆滿是嫌惡的痛罵:“沒錢你買什麼藥啊!當我這兒是方家善堂啊??滾滾滾!別再來我這兒晃悠!滾遠點!”
說著又毫不留情的將那微佝僂著背的男人給狠狠推了一把,將他推得狼狽摔倒。而那個原本被男人牽著的,約莫四五歲極其瘦弱的孩子也被帶的跌在了地上,不過那孩子沒哭,而是掙扎著坐起來,趕緊去扶那個男人,聲音細弱的叫了聲爹。
那男人費了半天勁才爬起來,又在藥店門口踟躕了半晌,最後似乎嘆了聲,牽起孩子,準備離開。
男人原本是揹著沈墨的,此時他轉過身來,腳一跛一跛的朝著沈墨這邊的方向走來。
於是,那張明顯滄桑了許多卻又熟悉的臉猝不及防的就這樣映入了沈墨的眼簾。
沈墨只覺得腦子嗡的作響,手裡的茶杯抖了一下,差點握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