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是掰成了高書記一眼看中她,還在辦公室強了她,最後又霸佔了她的故事……
“我上高中後,他就在校外租了個房子,讓我天天晚上到那兒去住,然後他每隔個三兩天就過來一次,一直到我上大學,我本來挺討厭他的,但是他對我太好了,啥都依著我,慢慢的,我就不討厭他,反而對他產生感情了……”
為了洗清自己因為討厭他而殺了他的嫌疑,韓明燕糾正了自己之前討厭他的說法,把她跟高書記之間的姦情說成是日久生情了。
高書記的兒女們聽到韓明燕的這些話,都膈應的臉都綠了,韓志德兩口子聽說自家的閨女被公社書記強霸佔了,最後還當了人家的情婦,都臊得恨不得把腦袋塞到褲襠裡去。
至於他們閨女殺人的事兒,他們是打死都不信的,但他們閨女給人家當姘頭的事兒他們是確信無疑了,畢竟他們閨女已經親口承認了。
這種作風上的問題,在這個年代還是很磕磣的事兒,韓志德在聽說他閨女被強後來又當了高書記那個老頭子的情婦後,就再也聽不下去了,他站起身忽的一下衝了出去,只覺得自己再也沒臉去見那些鄉親們了,臊得他現在只想找個地縫鑽進去,再也不出來了……
他老婆也沒比他好到哪去。
聽到她閨女說跟了高書記姘居好幾年,臊得她老臉通紅,捶胸頓足的哭道,“你個不要臉的死丫頭啊,你跟那個老頭子風流快活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你爹孃你弟弟啊,你這麼幹,叫我們還有啥臉在屯子裡活人啊?你弟弟還沒娶媳婦呢?你幹出這麼磕磣的事兒,你叫他往後上哪娶媳婦去啊?誰家的姑娘還肯嫁給咱們家啊?你這不是坑人呢嗎…。”
她一邊哭一邊拍大腿,哭聲越來越高,哭得越來越慘,讓派出所所長的審問工作都無法進行下去了。
所長一看這樣不行,急忙叫手下的兩個警察把胡慧芳請了出去。
兩個警察上前,架起胡慧芳的胳膊就往外走,胡慧芳一邊往外走一邊哭著對派出所所長說,“所長,這死丫頭雖然在作風上犯了錯誤,但這也不能全賴她,都是高書記那個老不正經的逼的,說起來,我閨女還是受害者呢……我閨女從小就膽小,不經嚇唬,人家一嚇唬她她就怯了,就她那小膽兒,咋可能能敢殺人呢,你們可別冤枉了好人啊,不然,我就是告到天安門,告到主席那兒也得告你們替我閨女伸冤去……”
所長一聽這話,頓時嘴角一抽,主席他老人家三年前就過世了,這位大嫂這是打算上底下去告他去嗎?
雖然胡慧芳偏疼兒子,也不大喜歡韓明燕這個不聽話的閨女,但不管怎麼說,韓明燕畢竟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她再不喜歡,也不忍心看她陷入險境!
胡慧芳被帶出去後,所長繼續向韓明秀提出問題,“你上大學後,你們倆還有沒有繼續保持關係了?”
韓明燕猶豫了一下,小聲說,“上大學後,我就再沒回來過,漸漸地也就斷了,不過後來我畢業時,他去首都找了我一趟,讓我幫他保管一些東西,然後就再也沒聯絡了……”
他們後期有聯絡的事兒,韓明燕本來不打算承認的,但是又不知道高家姐弟幾個最後一次見那金鐲子是什麼時間,她怕她說她上大學後他們就沒再聯絡,而他們姐弟幾個新近一兩年還見過那隻金鐲子。
那樣的話,她的謊話就不攻自破了。
而且,發現她撒謊,會引起別人的疑心,像她故意撒謊隱瞞什麼似的。所以,就輕描淡寫的說他們在首都見過一次,至於一起回春市這件事,她卻萬萬不敢承認的。
要是承認了,就等於告訴他們高書記是她灌醉的,是她把他扔到死衚衕裡凍死的。
所以,絕對不能承認,就是有目擊證人她也絕不承認,這個事情的嚴重性她深深的知道,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