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家破人亡,現在連工作都沒有了,既然林宏偉現在在首都賺到錢了,就得賠償她的損失,她也不管他多要,只要他每月賠給她三十塊錢的生活費就可以了……
如此荒誕無禮的要求,林宏偉當然不能答應。
他可從來不認為自己欠了林鳳玲他們兩口子啥,要說欠的話,也是林鳳玲他們欠他和玉的。
想當初沒出那事兒之前,玉一直像個任勞任怨的保姆似的,伺候林鳳玲他們一家三口。不收一分酬勞,不求一點兒回報,伺候了那麼久,最後換來的卻是野蠻兇殘的暴打。
沒想到,直到現在她還沒覺得他們有一點的錯,在她的觀念裡,她永遠都是對的,永遠都是別人對不起她。
跟這樣的人,林宏偉真的是沒辦法再交流了。
他也不願意再看爹媽那兩張苦大仇深的臉,所以,回到家只呆了一宿,第二天,他就坐上了返京的火車。
這個家,他真是呆不了了。
往後還是儘量少回來吧!
要是爹媽需要他盡孝的話,他就給他們匯點錢,至於人嘛,還是能不見面就不見面的好……
林宏偉走了,高廣斌也避免了一場牢獄之災,這件事基本上就告一段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