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蘭殊擺擺手,說:“別喊我‘金總’。”
宋風時正想說金蘭殊真是“平易近人”,金蘭殊又道:“好土。”
宋風時便想敲自己腦袋,說自己傻,金蘭殊怎麼可能“平易近人”?
以前還是個落魄學生的時候就脾氣難頂,現在當了總,肯定要拽上天了。
金蘭殊與宋風時說起話來。金蘭殊又叫來了酒保,吩咐道:“再來一杯吧,這次什麼都別放了。小宋消受不得。”
宋風時捂著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酒保也跟著笑笑。
金蘭殊和宋風時便聊了起來。
酒吧的燈光曖昧又柔和,讓金蘭殊如《美女與野獸》中蒙在玻璃罩裡的豔麗玫瑰,有種夢幻的美麗。尤其是宋風時多喝了幾杯的時候,更是看他自帶濾鏡,只覺如同神仙下凡。金蘭殊無論說些什麼,都讓宋風時如聆梵音,更好像被薰風吹過,暖暖又綿綿的。
他不覺多喝許多。
他向來是酒裡不佳的,喝著喝著,也不是酒醉了人,還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無所知了。
酩酊無所知了。
酩酊。
無所知了。
真的一無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記憶也是如此。
當他再次睜開眼睛時,看到的卻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風時有些頭痛,揉了揉額角,“怎麼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見了金蘭殊?
想到金蘭殊,宋風時立即清醒不少,睜大了眼睛,看著身邊的陳設,便發現自己應該是睡在酒店了。
他轉過臉,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烏烏的——金蘭殊的後腦勺。
金蘭殊裹在了被子裡,露出了半截結實的肩膀,底下也露出了兩條健壯的大長腿。
“唔?”宋風時驚愕,“他為什麼裸睡?”
宋風時低頭看看自己,更是非常震驚:“怎麼我也在裸睡?”
這不對!
這不對啊!
宋風時掀了掀被子,發現自己未著寸縷——啊,傷風敗俗!
我幹了什麼傷風敗俗的事情!
驚愕褪去後,宋風時心中又湧起隱秘的竊喜——我對蘭殊幹了什麼傷風敗俗的事?
該不會是我幹了他吧?
宋風時坐了起來,卻發現腰肢痠軟、雙腿之間有可疑的痕跡——不對啊?
難道——
宋風時目瞪口呆——是我被幹了什麼傷風敗俗的事?
宋風時不記得任何“傷風敗俗”的細節,更過分的是,他也不太記得自己是怎麼逃離那個酒店的。
明明是“被幹了傷風敗俗”的事情,他卻如同一個罪犯小偷,躡手躡腳地撿衣服、穿衣服,灰頭土臉地溜走,不知道的還以為他是來酒店偷情的姦夫。
嗚呼哀哉!
這算什麼事兒啊?
然而,理智還是戰勝一切的,畢竟都是成年人了。
他也不可能像電視劇裡的失足少女那樣呼天搶地、大罵對方人渣。
“說不定是我先動的手呢?”冷靜下來的宋風時甚至這麼推測,“畢竟金蘭殊那麼臭屁,從前就已經不大看得上我的樣子,現在的他更是什麼燕瘦環肥的沒有,非要來坑我?豈不是腦子瓦特了?”
這麼想著,宋風時還覺得自己好像佔了便宜了。
“好可惜,”宋風時搖搖頭,“居然忘了所有事情!”
忘了,就約等於沒有發生過啊。
宋風時惋惜萬分,這樣的機會以後可能都沒有了!
宋風時冷靜分析之後,甚至有餘力在電梯裡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