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的步可能還不夠繞操場二十圈,我覺得這次運動會對我來說凶多吉少。
更令人頭疼的一件事情是,運動會當天,邊巖肯定會站在操場邊一線圍觀我跑步,我可不想在他面前成為一隻中途下場的弱雞。
……不過,如果跑完二十圈也沒拿到名次,好像也好不到哪去,可能在他眼裡還落得個不但弱雞還逞強犯蠢的印象。
這死小孩在這方面可從來都是嘴毒得絲毫不留情面。
於是,為了在運動會這天不至於丟人丟到姥姥家,我做了一個驚天地泣鬼神的決定——這一個半周拋棄腳踏車,每天來回跑步上學放學。
那天下午放學去停車場的路上我把這個決定告訴了方嘯和劉楊,理由當然沒說出口,只說怕到時候運動量太大,身體受不住。
「前幾天新聞上還說有人因為跑步猝死,我還沒活夠呢!」
「啊?盧沛,你們班是你跑八千米啊?」方嘯一臉不相信的表情。
「!!!」我突然反應過來,哀嚎著朝他喊,「你們不會是你跑吧!」
方嘯可是市裡的長跑冠軍,跟他一起跑的話,我的臉會丟到太姥姥家。
「哦,本來不是,不過既然是你跑得話……」他一臉壞笑地看著我,「我可以申請和別的同學調換一下啊。」
「哎呀我了個去,猴子,你還是我好哥們嗎?」我趕忙上前搭著他的肩膀,擺出哥倆好的姿勢,「咱們兄弟倆就不要自相殘殺了成嗎?你到時候就在旁邊給我搖旗助威就行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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