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還是給你解釋一下吧,這應該也是我們的責任。”周仁面帶笑意,說完就開始喝茶。
“你要審就審吧,反正我也沒殺人,我就不相信你還敢屈打成招了。”李懷恩不得不睜開眼慢慢習慣著兩邊的強光。
“我知道你沒有殺人,你自己知道那就更應該配合了,要不然多受罪就是自作自受了!”
“你知道我沒殺人,那又把老子定成什麼殺人嫌疑人了,這是什麼道理!”李懷恩也是弄不明白周仁什麼意思了。
“我知道你沒殺人,但沒有證據證明,我說了你會相信嗎?
要讓別人相信那隻能是你自己證明了,比如說你可以說出真正的兇手是誰!”周仁話鋒一轉把意思明顯,這也就是所有審訊的目的。
被審訊人如其果沒有犯罪,必須證明自己。
當然了到了法庭上又是兩回事了,證明罪犯的舉證責任在公訴方。
“我沒有犯罪,沒有殺人,我也沒有責任知道誰是殺人兇手,破案抓兇手是你們刑偵隊的事!”李懷恩是越來越糊塗了。
“我說過關聯性,破案沒有什麼簡單的途徑,都是順藤摸瓜,而你李懷恩就是這根藤。
剛才問你相不相信黃爭就是這個意思,如果你去省廳舉報黃爭你也會牽扯進去,黃爭嘛最多關上一兩月,但你這根藤怕就不好說了。”周仁是一點一點的攻破李懷恩的心理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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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憑什麼說我與殺人兇手有關係,空口白牙,我還說你與兇手有關係呢!”李懷恩還是想瞥開關係,極為掩飾。
“你的手機,雖然你刪除了通話記錄,但我們去了電訊公司,已經清楚知道你在命案發生那天聯絡過受害人。”周仁還是不急不緩說出了他與受害人的聯絡。
“我打電話給她,我就成嫌疑人了,那我一天打幾百個電話,那些人一死就找上我了,那昨天你還和我透過話,萬一你周仁今天死了,不是和我又有關係了。
你他媽會不會破案!”李懷恩又開始囂張起來是覺得周仁手上並沒有什麼證據,只憑通話記錄事實上沒有多少牽扯。
“受害人是自己掐著自己脖子死的,也是自己脫的衣服。
她之所以死是因為涉及到交通局長的貪腐案。
她的帳戶都建在她親戚的戶頭上,這些帳戶已經查清楚了。
兇手然是怕牽扯自己因此才動了殺人念頭,而且他的手段很邪惡。
這個人不說你也清楚,他一直透過你與死者聯絡。
死者當天接到你的電話就出去了,我們都調查過廣場舞那些人了。
她本來應該出現在醫院,但卻沒有,因為殺人兇手和她一直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這一點你很清楚。
現在你應該知道其實整個事情都已經很清楚了。
我們有責任證明兇手殺人,而你要證明你不是共犯!
如果你不自證清白,那麼總要有一個人對這個案子負責吧,是你呢還是那個殺人兇手!
現在是不是可以開始審訊了!”周仁說完李懷恩已經懵逼了。
就連坐在一邊的小張警官都弄不清楚為什麼周仁知道那麼多。
而這卻也是周仁的破局手段,明確告訴李懷恩,事情很清楚,現在的目的就是湊證據,而湊證據已經是現代公安機關最擅長的手段了!
“李懷恩,你認識受害人嗎?
……。”正式審訊還是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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