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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魏晉乾1987 作者:鬱雨竹

「這條法令出來時,豫州和洛陽的高官士族都大有意見,私下沒少罵含章,此時修改,他們怕會更囂張,將來再要管他們就難了。」

庾世明:「可法令剛出來時,你不也反對嗎?」

「我是反對,但使君既然已經頒布,身為郡守,我便只得遵守,」就是現在,趙銘也不認同這條法令,可不認同,不代表就要立即改。

他認為現在修改法令帶來的後果比執行法令的後果要更嚴重。

而且,修改後的法令也不得他的心,他兩條都不贊同。

趙銘又將信看了一遍,最後壓下信,咬咬牙道:「我明日起程去洛陽,此事我要和使君面談。」

庾世明一聽,眼睛一亮,立即道:「我與你同去。」

「我若走了,陳縣這邊就交給你,你跟我去做什麼?」

「我去看一看洛陽成什麼樣了,至於陳縣大可以交給陳四娘,她現在能幹得很,你又定了章程,循例即可。」

「有例可循還好,就怕無例可循,」趙銘道:「陳四娘心雖細,但沒有急智,現在趙駒又去荊州那頭剿匪,陳縣必須得留個沉穩之人坐鎮,你就很合適。」

庾世明是趙銘的朋友,他坐鎮陳縣之後就兩顧茅廬把人請出山來給他做副手了,上次趙含章回來見到他,還想把人拐去洛陽呢。

但趙含章一來不喜喝酒,二來又恰逢節儉之時,庾世明雖然對去洛陽很心動,最後還是選擇留在了陳縣。

在這裡,雖然常受趙銘的譏諷,可好吃好喝,日子還是好過的。

見庾世明悶悶不樂,趙銘就道:「我只去幾日,很快就回來了。」

如果他不能去洛陽,趙銘何時回來關他什麼事呢?

不,還是有關的,庾世明道:「你可以多留一段時間。」

老虎不在了,他也可以逍遙自在些,幾天怎麼夠呢,最好是十幾天,二十幾天。

趙銘瞥了他一眼,將信收起來,「一切依照法令行事,世明,我是個寬容的人,但趙刺史不是,她喜歡一切遵照法令行事,若是犯事,我的面子也不管用的。」

「你這話一開頭就虛假得很,你往外打聽打聽,你趙子念什麼時候能和寬容二字搭上邊?」

趙銘不搭理他,開始寫這幾天的工作安排。

庾世明在一旁喝酒看他寫,看了一會兒後問道:「你見到趙刺史要說什麼呢?其實她此法可以降低高官士族的怨氣,除了朝令夕改這一弊端外,我實在想不出來還有什麼弊端。」

趙銘筆尖一頓,道:「既要優待高官士族,何必摳摳搜搜?直接恢復舊制,取消今年年初新頒布的賦稅法令就是了。」

第701章 辦法

「但這樣一來,刺史府和百姓們的壓力就大了,她要養這麼多兵馬,衙門也需要支出,又要收攏流民,這麼多錢糧從哪兒來?」庾世明道:「她之前已經得罪了不少高官士族,十幾歲的女娃娃,她能拉得下臉與他們求和?」

趙銘抬頭看了他一眼後道:「她何須求?」

而且,誰說趙含章沒這個臉的,她臉皮厚得很,只要好處足夠大,她有什麼不能做的?

但是趙含章這一軟,再想得到那些高官士族的支援,從他們手裡拿錢拿人,她付出的代價就大了。

趙傅兩家的親事恐生波瀾。

庾世明也想到了這一點,但有些話趙銘可以說,他卻是不好開口的,因此話在嘴邊轉了一圈,什麼都沒說。

趙銘趕去洛陽見趙含章。

不過他最先見到的不是趙含章,而是汲淵和明預。

作為趙含章的兩大幕僚,倆人需要做的事也不少,而且走一步看十步,趙含章新頒的賦稅法令有缺陷,倆人並不是不知,只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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