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有時跟我說:「我會振作的……我會振作起來。」
但時間治癒一切傷痕,他有一天會痊癒。沒有人會一生為一個人傷心,那只是十九世紀初葉英國小說中的情節。
我會等到他完全恢復。
他越來越進步,孩子們對我就越來越倚賴。
這時候外頭的人又說:「在孩子們身上入手,真厲害,那還有不得手的!」
華光也聽得這種風言風語。他很抱歉的說:「都是為我們,你才受這種委屈。」
「沒關係,這個世界,只要比人家好一點點,人家便看不過眼,或是面板白一些,或是戴只金錶,或是有個好男友,或是車子大一些……哪個人背後不說人,哪個人背後不被人說。」
「真是……你也不分辯。」
「怎麼分辯?我笑:「逐家逐戶拍門解釋?況且人是很奇怪的,認定了我是狐媚子,
我說破嘴也沒用。
「是什麼使你留下來的?」
「這是我的職業。」我說:「我總得有收入維持生活。」我一拒(原文如此,但疑為&ot;句&ot;)就推得老遠。
人是有情感的,我對這家人發生了特殊的感情。
雖然如此,我從不在華家過夜,早上八點鐘到,晚上五點鍾走,有時留得相當晚,但從不在華家留宿。
不是怕人說什麼,而是自己覺得不好。
我一直認為華光把我當知己朋友。
當地向我求婚的時候,我頗為震驚。
他提得很含蓄——
「孩子們喜歡你,我也喜歡你,不如就這樣吧。」
我睜大眼睛。
他進一步解釋,「這個家少不了女主人。」
我馬上說:「你這不是變相逼我辭職?」
他說:「是升職。」
這是華太太去世後他第一句幽默語,但是我一點也不覺得好笑,他向我求婚?,
他痊癒了?
連我都懷疑,別說是別人了。
我說:「我只當沒聽過這句話,如果你再說一次,我就只好離開這裡。
「為什麼?」
「還不是時候。」
「將來呢?」
「將來的事,誰說得準。」我斷然說。
他沉默:「一年了。」
「是的。」我說。
「我覺得對不起你,又辜負了你,欠你很多。」
我拍拍他的肩膀,「很少聽說男人感恩會以身相報,你加我薪水得了。」
「淑君——」
「可以了。」我說。
但不知恁地,我與華光這麼私人的對白,還是在他親友間沸沸騰騰的傳開,世界這麼小,我的朋友有些也認識他的朋友,又來轉告於我,閒話越說越難聽,越來越離譜。這對我前途會不會有影響?
我也考慮過。
除非我這輩子真的留在華冢不出去。而實實在在我與華光之間,又沒有什麼不可告人之事。
我笑了,把茶杯裡的風波看得太大了,這年頭誰還為這種小事擔心,名譽在商業社會中已沒有一定的道德標準,五十年前要浸豬籠的女人現在正渡過最繁盛的黃金時期,招搖過市,名譽如何不要緊,名氣才重要。
我是個小人物,有誰理我是否與什麼人同居,謀什麼人的家財。
有時候也會氣,氣的一剎那便想:嫁了華光也好,殺殺他們的威風。
但不,嫁人講的是真感情,不能受其他因素影響。人家賭我不敢做乞丐,我為了爭口氣,就去做給他們看不成?
要等時機成熟,此刻我不愛華光,華光也不愛我,我們只有友情,為時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