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婚了,誰還要給誰面子啊。
姜悅咬著牙,說:“對,我找他有事,怎麼只許你找姜瀅,我不能找徐蒼星嗎?”
顧沉:“當然能,但是……你好像忘了,這是誰的地方。”
顧沉的語氣冷得讓姜悅感受到一股陰涼的冷空氣從背後躥出來。
她縮了縮脖子,眼睛眨了眨,轉移了話題,“離婚的事情,我同意了,但是協議上寫的違約條例你沒忘記吧。”
顧沉:“自然不會忘。”
“一千萬,到賬了我就跟你去辦手續。”姜悅說到這一千萬,就忽然之間來了底氣。
顧沉:“呵,一千萬。”
姜悅:“你不會想賴賬吧,白紙黑字寫著的。”
他要是敢不給,姜悅就敢去告他。
“一千萬當然要給,但是不是我給你,是你給我。”
“我給你???”
姜悅以為自己聽錯了。
“建議你回去仔細看看協議上的第五條,雙方中如果有一方惡意違反協議,另一方就能隨時結束協議,並且要求對方賠償一千萬違約金。”
這一條是當初顧沉特意加上去的。
商人嘛,無奸不商,他怎麼可能讓姜悅白白拿那麼多好處,協議上是有一點陷阱的,當初姜悅並沒有仔細看就簽了合同,只能說這個女人傻。
不過這兩年,他也給了姜悅不少錢,如果姜悅老老實實,或者說,不要到他面前來惹事,他也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姜悅欺負到他喜歡的女人頭上來了,那他自然不介意為他喜歡的女人做點什麼,討她開心。
“什麼?”姜悅大驚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