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3 / 3)

小說:悍夫寵妻 作者:neleta

夫君分家前之物,必須歸本家所有。還要大開宗祠,判我夫君不孝之罪。”

“我想問問我夫家的這位童生郎。當你的大哥被家人如此對待時,你讀的聖賢書在哪?當你的大嫂被弟弟、弟媳欺辱時,你讀的聖賢書在哪?當你年幼的侄子天未亮就要起床給一家老小做飯時,你讀的聖賢書在哪?當你兩三歲的侄女寒冬臘月要給一家老小洗衣時,你讀的聖賢書在哪!當你的侄子侄女吃不飽、穿不暖,而你們有魚有肉吃時,你讀的聖賢書在哪!

當你把你不要的親事推給你大哥時,你讀的聖賢書在哪?!當你大哥成親時,你躲在縣裡與同窗聚會,你讀的聖賢書在哪?!當你的家人以你要讀書花錢為由,跟你的大哥要活命錢的時候,你讀的聖賢書在哪?!!當你的家人以你童生郎的身份要挾里正、族長逼迫你大哥淨身出戶的時候,你讀的聖賢書在哪?!!別跟我說你不在家,都不知情!”

“依我看!你讀的聖賢書完全是讀到了狗肚子裡!不要說什麼父母命不可違,不要說什麼孝大於天!你五歲讀課,八歲上私塾,前後也有十載,難道不知我朝推行孝道,卻講究父母‘慈’,子孫孝?難道不知你大哥受的錯待,你的子侄受的欺凌委屈?難道不知把自己不要的親事退給自己的兄長是為不仁不義,難道不知兄長成親之日你必須得在場?”

“你不過一介童生郎,就如此冷眼旁觀,無心無肺,無視兄弟之情,放任家人所為,但凡你平時多加勸說,多加約束,以身作則,恭敬兄嫂、善待子侄,何至於你的侄子侄女從小就沒了娘,何至於讓你大哥對本家寒了心。”

“你這樣的人,若真考中功名為官一方,又豈能善待百姓,為百姓著想?必定是個為官不仁,魚肉鄉里的貪官汙吏!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你有整整十年的時間補救,結果卻是變本加厲!本家為何敢如此肆無忌憚,為何敢不顧朝廷律法、不顧契書約定,為何敢逼族長開宗祠,不就是因為你是童生郎,你是他們認定的未來狀元?若我朝所有的讀書人都如你這般,那我朝還有何希望可言?!”

“我與你大哥成親已是

天色已晚,這件事的解決比邵雲安預計的要順利得多,影響也大得多。在岑院長宣佈對王枝松的出發後,邵雲安便想著離開了。縣令看看天色,命隨行而來的人去押解王田巖與郭招弟,同時前往秀水村宣佈判罰。這個時候,趙元德身為里正之子,王書平身為王氏族長之子,連忙上前請罪。

縣令雖未提及是否深究里正和王氏一族之罪,但王書平和趙元德卻還是嚇出一聲冷汗。縣令對兩人還算客氣,只說讓兩人回去後告知各自父親,身為里正與族長,人情固然要顧及,但不能違背理法。總之,也是敲打了一番。邵雲安在一旁聽得心中暗暗驚訝,這縣令似乎有點偏袒他們?不然以他和王石井的身份,縣令肯出面管這件事就已是難得了,可這言辭之中不僅多番相助,又藉著趙元德和王書平警告了里正和族長,這也太盡心了。

邵雲安心裡立刻有了計較。在王書平和趙元德表示王田巖就在縣學外,縣令派人去抓之後,邵雲安上前一步,躬身:“大人,我還有個不情之請。”

縣令似乎對邵雲安的自稱並不介意,道:“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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