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2 / 3)

小說:悍夫的意思 作者:neleta

人、院長和兩位夫子的表情瞬間凝重了起來。圍觀的學生中,有一人心裡咯噔一聲,莫名心慌地瞪住了邵雲安。邵雲安把一直收斂壓抑的氣勢全數放開,厲聲大呵:“那人自小熟讀聖賢書,滿口聖人言。可做的事一樁樁、一件件確實自私自利,道貌岸然!而這樣的人甚至得到過夫子的誇讚,讚賞其天資聰穎,日後必成大器!”

“都說‘家醜不可外揚’,今日,為了讓兩位夫子評評理,為了我的夫君能活下去,也為了能問問在場的諸位,孝道是不是就可以不講慈愛,功名是不是就可以抵消倫常,這家醜我今日就揚了!”

“我叫邵雲安,是邵家村人士。”

一人的臉色瞬間煞白,後退了一步,撞到了同窗的身上。

“十四歲那年,一戶人家的兒子得了怪病,非說要找一個與之八字相當的人為他衝煞。那戶人家找到了我爹孃,用五十兩銀子買了我的親事。我乃養子,養父母貪財,不顧我之願,不顧沒有媒妁之言,一句父母之命不可違,讓我與那戶人家的兒子訂了親。養育之恩,不能不報,縱然不願,我還是從了父母之命。

可誰想,兩年後,那人考上了童生郎,那戶人家就來退親。我父母自是不願意,兩邊相逼,無奈之下,我跳河自盡。”

“嘶——”不少學生唏噓,還有人小聲問左右知不知是誰。有人縮著肩膀,緊抿著嘴想要偷偷離開,可週圍都是人,他根本進退兩難。四周坐著的人聽到邵雲安自殺過,表情更凝重了幾分。這樣的事情,不是少數,只不過他們也往往無能為力。

邵雲安深吸了一口氣,聲音啞了幾分:“因我差些死了,兩邊便各退一步。親還是結,但卻不是嫁給那人,而是嫁給那人的大哥。成親當天,一碗迷藥,我被架上花轎。或許是老天也垂憐,我的夫君雖然鰥夫,又有一子一女,卻對我極好,兩個孩子也極為懂事。這門親事對我也算是歪打正著。”

一人隔著人群兩眼通紅地看著邵雲安,全身緊繃。他的眼裡不是傷心難過,而是極度的憤恨與自責。而在邵雲安說道親事是歪打正著時,他再也忍不住地就要衝過去,被四個人死死地抓住。

“我今日前來,不是為我,而是為了我的夫君,為了家中兩個年幼的孩子!”邵雲安的話出人意料,眾人都以為他是來為自己討公道的。

“我夫君是家中長子,新婚不到兩月就離家服徭役,一走就是兩年。孝道為大,今日我拼了不孝之命,也要為我夫君,為兩個可憐的孩子討個公道。婆母一拿五十兩為幼子買命,卻拿不出錢讓剛新婚的長子守著懷有身孕的妻子。兩年徭役,我夫君一身傷病地回來,可還沒兩年,又趕上兵役。我朝律法,服徭役一年上者免兵役。我家婆卻逼我夫君替二子從軍,甚至到衙門謊稱我夫君願意從軍,直到衙門派人來把我夫君帶走,他才知他的親孃不忍二子受苦,也不肯多花銀子,再次把他推出了家門。

這一走,又是三年。三年過去,夫君的前妻因無法忍受家婆、弟妹的打罵虐待離家而走,我夫君少了一隻眼,毀了一半容。可剛回來沒兩天,又被家婆逼著成親,逼著替幼弟收拾殘局。我夫君忍無可忍,提出分家後成親,家婆當著里正和族長的面簽下分家契書。可我剛進門才兩天,家婆就逼夫君休了我,因為我夫君不肯把我的嫁妝交出去,惹怒了家婆。我夫君為了我,再次寫下分家契書,把分家時所得,哪怕是一粒米,一捆柴,也全部交還回去,以此換能與我相守的自由。”

這話說的邵雲安都覺得自己不要臉了。

“可是,這契書卻是無效之物。我夫君淨身出戶,所住房子也是村裡所借,真所謂家徒四壁。無奈之下,我把新婚當日我夫君送我的三塊石頭拿出來賣,幸得蝶妝閣的掌櫃看中,花錢買下。結果被我家婆知道後帶著二弟與弟妹就來討要,直道石頭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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