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
“這麼說,你願意接受我的追求了?”
李笙不知道該怎麼對他說,她承認她對他有些心動,可她的過往
他們之間沒見過面,他不清楚她是個什麼樣的人。
如果他知道她的曾經,他還會願意嗎?
文章的大綱已經打好,他在追她的文,勢必會知道她和萬倫有過一段。
她不知道他會不會介意。
其實還有一個辦法,爛尾這篇文,解v不寫了,萬倫的事情就會埋藏於心底深處,他不會知道,或許一輩子都不會知道。
可,她辦不到,這本文已經火了,現在很多讀者在追,而且寫文如養孩子,她傾注了心血,她不可能爛尾。
且,她內心是驕傲的,她不喜歡欺騙,也不會欺騙別人,那樣太累。
真正愛一個人,不會在乎她的過往,只會包容。
“豪哥,你先別說追求這兩字,你再等十天,十天後,如果你還決定繼續追我,我們再談其他,若是決定不追,我們還可以做朋友。”
薛爍不能理解:“妞妞,為什麼要十天?我現在無比確定的告訴你,我心裡有你,我對你很有好感,我想追你,想成為你的男朋友。”
雖然他們只是在網路上聊天,從沒在現實中見過,可從聊天中也不難發現她是個性格很好的姑娘。
人很上進,很努力,圈子也很乾淨,還會做的一手好飯,真真是打
著燈籠也難找的女孩。
現在時代飛速進步,很多女孩子變的愛去酒吧,夜生活豐富,他不喜歡那樣的女孩。
不是他看不起,而是他的圈子很乾淨,每天碼字做飯,那樣的女孩不適合他。
從一開始,他就知道自己適合什麼樣的,喜歡什麼樣的。
拼命小妞全部符合。
別說是做女朋友,就是做老婆,他們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所以他之前才會在她面前,經常提起上天註定四個字。
李笙:“這篇文章寫的是我自己的人生,雖然劇情經過潤色,但大綱主線基本是我自己的過往,五年前我突然消失的原因,也在裡面,我剛剛看了大綱,十天可以更新十章,大概有六萬字,這六萬字裡有很大量的資訊,你如果看了還決定追我,我們再繼續往下談,可以嗎?”
那六萬字裡有她當萬倫的情/婦,他們之間的過往,種種
情/婦是一個很上不了檯面的身份,她雖然也很厭惡,可她不得不承認,她就是做了萬倫五年的情/婦。
如果冤大頭看了那六萬字,還是決定追她,那麼她會給他一個機會。
如果算了,那就當這件事情沒有發生過。
女孩,自己永遠是第一位,先愛自己,再談其他,她是自傲的,哪怕做了情/婦,她不覺得可恥,如果人生重來一次,如果能為媽媽續命四年,她還是會義無反顧。
所以,她決定坦白在冤大頭面前,雖然她給他備註冤大頭,她卻不會讓他真的當冤大頭,她把事實如實告訴他,接不接受是他自己的事情。
薛爍看到她的資訊,大概已經猜到了一些。
拼命小妞當年一聲不吭的離開,也許是遇到難事了,又或者她談了別的男朋友。
不,應該不是男朋友,或者她為了錢出賣自己,和老頭在一起也說不一定。
如果是正常男朋友關係,她不會讓他等十天。
一個女孩子有前任,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
更不用等什麼十天,還說的那麼認真嚴肅。
當年肯定有重大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