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他,這事誰聽了都覺得驚悚。
不止他一個人傻,旁邊的同伴也傻了。
其他經過的同事看見他倆一對傻站在原地,問了一句怎麼回事,然後同樣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就這樣,門口傻了一堆人。
陸芝芝開口喚醒他們:“那個,叫我來到底什麼事?”
眾人這才回了神。
警察驅散其他人,帶著陸芝芝到了自己辦公室。
因為陸芝芝舉報及時,警察去的時候,證據齊全,沒有費什麼力氣,就把兩人關了起來。
這段時間都是在等著法院審判。
今天陸父陸母的判決下來了。
哪怕過了二十年,他們兩人依舊逃不過法律的懲罰,更沒有因為時間久遠,對兩人有什麼寬恕。
三年有期徒刑,加上兩人知法犯法,還企圖逃避法律的懲罰,罪行嚴重,再加一年。
四年的牢獄生活,夠夫妻倆受的了。
警察叫陸芝芝過來,一是告訴她這個訊息,第二個就是,陸芝芝是受害者的同時,也跟他們朝夕相處這麼多年。
如果陸芝芝這個受害者能原諒,那麼夫妻倆的刑罰會減弱一些。
警察問的就是這個,陸芝芝要不要原諒他們兩人,幫助他倆減刑。
陸芝芝:“開玩笑?法院取證的時候,找過小區的鄰居吧?那你應該知道他們從小對我什麼態度。”
減刑?如果可以,她恨不得讓兩人在牢裡再多待幾年。
十幾年的虐待,只換來了四年的牢獄生活,便宜他們了。
陸芝芝都這個態度了,警察也就沒有再多說什麼。
“沒其他事的話,我就先走了。”
陸芝芝起身準備離開,警察突然攔住她:“誰說沒有?還有一件很嚴重的事。”
“審問陸凱的時候,他說你去找他的時候,帶了一群□□?而且還持槍?這怎麼回事?”
陸芝芝動作一僵。
就知道陸凱不是什麼好玩意,都進去了,還要在背後捅她一刀。
陸芝芝淡定地撩了撩頭髮,道:“什麼□□,那些人是我怕不安全,專門找姿姐借的保鏢。”
“至於持槍的事,你跟我來。”
陸芝芝把人帶到了車前,鑽進去從裡面摸出了那把玩具槍。
以假亂真的短槍,扳下機扣,射出來的卻是一堆綵帶。
陸芝芝一臉認真:“我可是守法公民,怎麼會幹持槍這種事呢。”
警察看見玩具槍就猜她可能是用槍嚇唬陸凱了,這種行為按理說是該拎著她寫份檢討的。
但回想起之前蒐證的時候,從眾人口中拼湊出來的,陸芝芝這些年的經歷,他索性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行了行了走吧。”
陸芝芝笑著跟警察告別,上車回了家。
趙世傑發過來的兩份合同,陸芝芝都仔仔細細看了兩遍。
她是個外行人,不懂娛樂圈的合同。
但單純從勞動法的角度看,這兩份合同確實算可以了,簽約之後,公司提供住宿,每個月什麼不用做,到手工資一萬。
除此之外,星海和趙世傑的個人工作室都在合同裡寫了清楚,會給她一定的優質資源,換句話說,就是一定會捧她。
而且合同裡,公司對她的約束也不多,簽了合同也不影響她的自由。
這就是星海這種大公司的好處了,合同條件好,資源多,寂寂無名的新人,也願意給出優渥的條件。
進圈就能籤星海,這是她運氣好。
陸芝芝考慮了兩天,想好了。
不如就試試唄,反正她年輕,機會多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