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友蓮無力地坐在桌子上,我將試卷放在她桌子上,同時遞給她一支筆,是劉老師送的。
一路上髮捲,發出21張,還剩下九張,我順手塞給小寧和劉老師一人一份,讓他們也看看考題。
監考是件疲勞又無聊的事情,既不能出聲打擾學生,又要監視他們是否作弊,還不可以玩手機,很辛苦的。
尤其是半夜,我若是坐在座位上肯定會睡著,只能站起來在教室裡走來走去,防止學生作弊的同時,還能大致看一眼學生們的答題情況。
不看不知道,一看差點氣死我。
比如這道題——
單選題下列主體中,依照我國選舉法不列入選民名單的是
A、精神病患者某甲B、吸毒者某乙C、老年人某丙D、被刑事拘留的某丁
大家的答案非常統一,彷彿商量好一般將選項全部塗掉,在括號中寫下“我”。
再例如一道簡答題:甲乙二人出現口角,爭執間甲拿起磚頭將乙打死後逃逸,假如你是受害者乙的家人,應該如何透過法律來為乙討回一個公道?
大家的答案依舊非常統一——弄死甲!
不過每個人的弄死方式不同,比如段友蓮就是淹死他,這位打扮成木乃伊的同學就寫勒死他,還有什麼推他下樓、電死、毒死、嚇死、窒息而死,總之沒有一個寫報警。
最可氣的是劉老師,他也在答題,還是用毛筆,這道題他回答得非常細緻,在空白處寫了好多字:應找到甲後將其用熱水洗刷乾淨,蒸浴三日,好生餵食營養,待面板變得水嫩富有彈性後,便從後背切一個口子,用力扒,便可得到新鮮的人皮。此等敗類,當處以最慘烈酷刑,扒皮很痛的,我有經驗。
我站在講臺上,用手狠狠一拍講臺,大聲道:“夠了!不用答了!大家的常識水平,我已經很清楚了!”
作者有話要說:劉老師:啥也不說了,從此我就是沈吹了!
學生們(瞪著血紅的雙眼):叛徒!
司機大哥:送你一句話,舔狗終將一無所有!
司機見我與劉老師勾肩搭背上車,露出彷彿見了鬼一般的表情
劉老師:沒錯啊,我是鬼,就是見鬼了。
沈老師:以後學生不能像穆懷彤這樣隨隨便便就畢業了,要過畢業考試才行!
學生們:我TM連自我超度投胎的權利都沒有了?
第30章考試(二)
聽我說不用答了,段友蓮直接將筆摔在地上,並把試卷撕碎扔在天上。
其他同學有樣學樣,扔筆的扔筆,撕試卷的撕試卷。
劉老師則是用試卷擦了擦毛筆上的墨水,珍惜地將毛筆揣回懷中,末了整理了一番中山裝,斯文有禮,彷彿剛才洗澡餵飯扒皮的人不是他一般。
我心中沉重地說道:“是老師錯了,老師不該一上來就考試的。”
段友蓮雖然是後來回到學校的,但她在班級中似乎有著領導地位。上節課與穆懷彤爭執,那時穆懷彤彷彿是班長,現在她出國了,段友蓮便成為班長。
我話音剛落,段友蓮就帶頭鼓起掌來,“呱唧呱唧”的掌聲在班級內迴盪著。
在他們的掌聲中,我繼續道:“老師應該先讓你們被法律常識再考試的,我真沒想到大家的常識這麼弱。”
掌聲戛然而止,段友蓮木呆呆地問:“還要背?”
“也不一定要背誦,最起碼聽過、瞭解就好。其實我並不是想讓大家成為律師,而是一些最基本常識一定要了解,法律並不是限制大家的條例,而是保護自己的手段。”我痛心疾首地說,“老師今天就為同學們講第三課,如何樹立正確的世界觀的第二點——法律是最後底線。”
我喘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