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主意。
跟國安局幹一架?
開玩笑呢?這可是國家級別的機構,就他兩個人。說是螳臂當車那都是在誇他們。
眼見雙方都沒有什麼好辦法最後只能無奈的跟著他們走了。
就按理說,他們也沒有做什麼。殺幾個人充其量等於是自衛。至於槍,他們是退伍軍人有著合法的持槍證。
想到這些,忽然發現其實他們倆也沒有什麼犯法的事。充其量就是擾亂治安而已。
想到這兩人的心態變好了一些。默默的上了國安局的直升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