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二十一章:像花雖未紅(六)(2 / 3)

的手,殺了你。”

羅恆接著說道:“現在你還覺得林振南迴來救你麼?”

“我……”李伯庸臉色慘白到了極處,他明白了,自己是被林振南陰了!

“他兒子雖然是我殺的,但你也脫不了干係,我太瞭解這狗日的了,你覺得他會那麼容易跟你和好?”

羅恆拍了拍他的面頰:“可憐喲,被人賣了還在跟人數錢,不過看到你這麼糗,不知道為什麼,人家覺得心裡好爽好爽。還有,謝謝你的禮物,一千萬美金,勉強夠我來殺你的酬勞了。”

“不要!”李伯庸大叫起來。

“哎呀呀。一般說不要就是想要嘛,小爺會滿足你的。”

羅恆沒有用槍,而是用刀。

第一刀插進大腿,換來一聲殺豬般的慘叫。

“這一刀,為死去的老校長。”

第二天插在肚子,血流如注。

“這一刀,為上輩子你欠小爺的血債。”

第三刀直接抹在了咽喉,鮮血飈濺,順便帶走了這位市長大人所有生機。

“第三刀,為天上的英靈,為地下的屍骨,還有小爺心中矯情的良心。”

李伯庸死了,眼睛睜得老大,死不瞑目。

羅恆也好似耗光了所有的力氣,癱軟在了地上。

他幾乎沒有任何力氣了。

素來自詡男兒有淚不輕彈的他,有眼淚從臉頰滑落,滴答滴答,牽連成線,如洪水絕提。

上輩子害得他不人不鬼,同時也害得無數人家破人亡的絕世大奸人的李伯庸,就那麼死了。

他再次確認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一個人無論再怎麼壞,再怎麼可怕,再怎麼看起來不可戰勝,只要你不怕他,能做到比他更壞,那他就會變得不可怕,甚至反過來怕你,

譬如李伯庸死前,就很怕他。

如一條狗一般癱軟在地,搖尾乞憐,苟延殘喘,甚至還尿了褲子。

只是,那些死去的人,並不會因為李伯庸的死而活過來,這是一件讓他感到很無力很悲傷的事兒。

羅恆本來以為殺了李伯庸,他會很爽,但他發現自己根本就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爽。

世界是殘酷的,他這樣想著,默然垂首。

這世界上有些人,為什麼會那麼壞呢?

他再次矯情起來,去思考一個永遠不可能有答案的問題,所以他理所當然沒有得到準確的答案,只是再次堅定了自己的心。

他就是一個極端的自我主義者,只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

與法律無關,與道德無關。

雖然一切的開始都有結束,但現在顯然還未到結束的時候,因為林振南還在,透過安全屋內的監控畫面,羅恆可以看到,穆紫煙已經處於下風了。

清空行軍包,羅恆將美金和鑽石放進去,掂量一下,發現以他現在的體力來看,五百萬美金實在是太重了,毫不猶豫拿了三百萬美金出來,很裝逼文藝範兒地給自己用美金點上一支菸,然後將這三百萬美金付之一炬。

他喜歡錢不錯,可從來不是一個要錢不要命的主兒。

一般情況下,命和錢,他是兩樣都要。

如果情況不允許,那就先要命,再儘量要錢。

將身上的傷口重新包紮,給手槍上好彈夾,他毅然決然地走出安全屋。

他今兒擺明殺不了林振南了,但憑著他跟穆紫煙,還有白樂天掩護,要逃命還是有可能的。

只是唯一疑惑之處,在於白樂天的槍聲,已經有兩分鐘沒有響起了。

通訊耳機也一直處於盲音狀態。

難道……小白出事兒了?

可是林振南都被穆格格纏住了,還有誰能不動聲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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