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總,你還真想多了,不賣就是不賣,這不是錢的問題。”
羅恆淡然一笑,指了指身旁的許驚蟄:“不好意思,陳姐,這首歌我已經送給這個女孩兒了,永遠不會拿來賣的。”
陳宣君頓時失望起來,這麼優秀的歌曲,沒有一個從業者看到會不心動,雖說這首歌不適合作為一個城市的宣傳歌,但總能找到它適合的人。
而劉大標表情古怪,就像生吃了顆蒼蠅——這少年是個傻子吧,這可是二十萬啊!
大廳裡不少人看著許驚蟄,都露出豔羨神色。
“這個小夥子,穿著普通,顯然並不富裕,卻將這首天價歌曲送給了這位小姑娘,真是好痴情啊。”
“是啊,這小姑娘真幸運,我男朋友要是這麼對我,我死了都甘心啊。”
“太浪漫了,煙花易冷,但他唱的時候,心中的情感卻是那麼溫暖……”
許驚蟄聽著這些議論聲,白嫩臉頰頓時紅雲飛舞。
她有些結巴地說道:“死……死蘿蔔,我又不是你什麼人,你幹嘛要把這首歌送給我啊,而且你怎麼那麼傻,這首歌要值很多錢的。”
“因為所以,科學道理。許女俠,行走江湖,信用最重要。”羅恆翹起唇角。
許驚蟄不再說話,就在這一瞬間,她只覺心中那根弦兒被撥動了。
只覺自己成了一個粉色氣球,被輕柔的風帶起,於雲端,於高處,浮浮沉沉,不知自己在那裡,在做些什麼,又在想些什麼。
紀蕭蕭看著這一幕,心裡隱隱有些不是滋味。
一首天價歌曲,說送人就送人,而且歌裡面蘊含的情感,又是那麼細膩,那樣的觸動人心,又有哪個女孩子會不心動呢?
她甚至在想,若自己那天沒有拒絕羅恆的話,他會不會把這首歌送給自己?
腦海中剛有這種想法,紀蕭蕭就吃了一驚,臉頰微紅,連忙咬了咬嘴唇,在心裡不住說道:“死丫頭,想什麼呢,別說他沒送給你,便是送給你也不能要!”
紀蕭蕭怎麼想的,羅恆自然不清楚,他見胃口已經吊足,話音一轉:“陳女士,煙花易冷不適合作為天南的市歌,我手裡有首歌挺合適的,要不要試試?”
陳宣君連忙點頭。
羅恆再次坐到鋼琴前,深吸口氣,彈奏了那首前世作為省會天府市宣傳歌的名曲《i-love-this-city》。
i-love-this-city。微笑的模樣
溫柔中堅強,手放我心上
i-love-this-city。起舞的模樣
如清澈陽光,輕吻你的窗
i-love-you,i-love-y-city。
就像你永遠愛我一樣
i-know-you-are-the-rabow-of-y-heart
就像你永遠愛我一樣
……
陳宣君聽著,眼瞳漸漸發亮,聽完後,和身邊幾人商討起來。
都是懂歌的人,這首歌乍一看沒有絲毫特別,歌詞簡單,曲調簡單,但聽下來,卻讓人產生了一種極為奇妙的親切感,裡面有對家鄉城市深沉的眷戀,有對未來殷切的期盼。
這是一首有魔力的歌!
高價徵集了這麼久,終於出現讓她眼前一亮的了!
為什麼會這樣呢?
眾人議論良久,最後一致得出結論。
關鍵在於情感和視角,這首歌情感細膩,視角獨特。
沒有摻雜任何別的元素,就是情感的流露,純粹,真摯。
視角上,將城市當做了愛人,當做了母親,如在跟情人呢喃,如在母親耳邊唇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