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要有嚴格、合法的程式才行,否則就算是“盜耕種”。
《貞觀律》規定,“諸佔田過限者,一畝笞十,十畝加一等,過杖六十,二十畝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若於寬閒之處者,不坐。”
“盜耕種公私田者,一畝以下笞三十,五畝加一等,過杖一百,十畝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荒田,減一等。”
“諸妄認公私田若盜貿賣者,一畝以下笞五十,五畝加一等,過杖一百,十畝加一等,罪止徒二年。”
“諸在官侵奪私田者,一畝以下杖六十,三畝加一等,過杖一百,五畝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半”……
佔田過限、“盜耕種”公私田、妄認公私田盜貿賣、在官侵奪私田等等,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罪責既定,無論官民一併處罰,絕無枉縱,只能“罰贖”。
現在“罰贖”之制已經廢黜,只要“三法司”定罪,足以將河南世家徹底打倒。
裴懷節幾乎無語,只能說道:“律法不嚴、監管不力、貪心不足……諸多原由兼而有之,朝廷是打算追究到底嗎?”
縱然律法昭昭,那天底下哪一個世家門閥不侵佔、兼併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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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土地,何以傳家?
他倒是希望朝廷將天底下的土地都丈量一遍,然後將所有世家門閥侵佔之土地悉數回收,且追究侵佔之罪責。
不過這顯然不可能。
以河東世家為例,強制接管其鹽池尚有商榷之餘地,可若是一舉將其門閥侵佔之土地全部收回並且追責,信不信河東世家馬上就敢舉旗造反?
全天下的世家門閥都將是河東世家的友軍!
果然,房俊搖頭道:“法不責眾,朝廷豈能不顧天下大亂也要追究到底?不過這些田地確實是世家門閥非法侵佔,肯定要有一個說法,以我之見,陛下大抵是准許各家對侵佔之田畝以金購買。”
裴懷節道:“既然如此,那下官就以這個說法與河南世家溝通,待到丈量田畝完畢之後對侵佔之田地登記造冊,而後朝廷如何處置,再行討論。”
這才對嘛,困擾世家門閥多時的謎底終於揭開了,房俊攛掇、鼓惑陛下在全國範圍之內丈量田畝,就是想要將這些被世家門閥侵佔的土地清查出來,而後賣給世家門閥,獲取鉅額財富。
對於世家門閥來說,這筆錢拿得肉痛,卻也不是不可接受,最起碼那些侵佔的土地由非法變成合法,光明正大的記載於縣衙土地賬冊之上,往後子子孫孫皆可傳承。
“正該如此!”沒怎麼說話的李泰開口,欣然道:“任何事情都需要及時有效的溝通,只要知曉中樞施行政令的意志,又何必做出抵制阻撓之事?說到底那些土地都是非法侵佔,能夠花錢購為己有,既得到了土地,又給了陛下臺階,何樂而不為呢。”
裴懷節道:“殿下所言甚是,只不過先前許尚書來勢洶洶,什麼話也不說清楚,難免造成誤會。現在既然說開了,無論洛陽世家還是河南門閥,自然全力配合中樞政令之實施。”
李泰不願這般揣著明白裝糊塗,擺擺手:“汝自去與洛陽世家溝通吧,速速定奪,莫要耽擱中樞政令之實施。”
居然下了逐客令。
裴懷節苦笑起身,知道自己往後已然成為魏王面前的“惡客”,卻也無可奈何,施禮告罪之後退出,腳步匆匆的趕赴各處洛陽世家的府邸。
之前不知“丈量田畝”這道政令背後的真正意圖,所以各家都倉惶至極,迫不得已採取抵制之手段。
現在既然知曉中樞是打算由此斂財,那就不必過多擔憂。
雖然這必然是一筆鉅款,但與能夠得到朝廷承認侵佔之土地合法化相比,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