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端午出錢購買兩輛卡車還有武器裝備的錢並不多。因為一輛卡車在當時,至少價值三千到四千塊大洋。兩輛卡車就是接近八千大洋。
再加上兩門迫擊炮,五十發炮彈,外加一挺機槍,二十條步槍,以及手榴彈一百枚等等,這些總共加起來,至少需要一萬五到一萬六千塊大洋。
端午出了四根金條。但他拿出來的卻是小黃魚。每塊小黃魚的價格,在當時能摺合七十多塊大洋。四根也只有不到三百多塊大洋。
而唯一看似能夠抵貨款的,也只有鬼子的那些軍票。
但其一,這些鬼子的軍票都是端午從鬼子那裡搶來的,還給鬼子就等於白嫖了鬼子的武器裝備。也就是說,端午是拿著鬼子的錢,購買了鬼子的武器裝備,這一波端午根本不吃虧。
而其次,鬼子的軍票,原本就是廢紙一張。
所謂的軍票,就是日本軍用手票的簡稱。拿大白話來說,就是軍人打的白條。
這種軍票最早可以追溯到1904年的日俄戰爭期間,是軍方作為工資發給陸軍和海軍士兵的一種貨幣。
它與當時金本位制的日元不同的是,日本軍用手票不能兌換黃金,也不能兌換普通日元,基本上就是一張毫無信用擔保、沒有金銀背書的花紙片。
所以它的本質上這就是廢紙一張,只能在鬼子的佔領區使用。
當然了,也不能說,它就一點價值沒有,畢竟在佔領區,它還是能夠使用的。
所以也是為什麼軍票擺在桌子上五十嵐沒有動心的原因,反而價值相對較低的金條,令他的眼睛放光。
軍票他只能在佔領區使用,但是金條他卻能夠帶回國。
但換而言之,端午只用了幾百塊大洋,就買了鬼子的卡車,武器裝備。包括五十嵐贈送的日軍軍用罐頭,與嶄新的軍服,還有幾個醫療包。
然而,五十嵐是蠢了嗎?他不是生意人嗎?為什麼會做虧本的買賣?
不,他一點都沒虧,因為他賣出去的只是公家的東西。無論是卡車,還是武器裝備都不是他的,都是軍部的。他只要報了戰損,那就完全沒有問題。而且白賺了一萬三千多塊軍票,以及四條小黃魚,並且沒有與中國軍人發生任何衝突。
也就是說,五十嵐覺得自己不僅賺了錢,而且還賺了一條命回來。否則在他的軍帳裡,對方只要一刀下去,他的小命就沒有了。
當看著端午等人的卡車離去,五十嵐輕嘆道:“悠嘻,要是中國人都這麼誠信,我們的生意就好做了。”
但此時,他的同鄉大河原卻近身道:“五十嵐君,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了,要是不堵住他們的嘴,恐怕會很麻煩。”
五十嵐點點頭道:“你去告訴他們,21旅團的人,是在電報發來之前離開的。好處的,大家都有份。”
“嗨!”
大河原應了一聲,便去暗中找每個下級軍官交代這件事。他們都來自大板,整個大隊基本上都是老鄉,所以一聽有好處,每個人自然都閉口不言。
時隔半個多小時後,竹下俊帶著兩個步兵中隊,終於趕到了五十嵐的哨所。
他看著一個個精神抖擻,並且整個哨所沒有一絲戰鬥過的痕跡,便覺得奇怪。因為河岸上的日本兵他見到了。問他們有沒有一行穿著皇軍衣服的人走過去。對方說看到了。
竹下俊問他們為什麼沒有攔阻,對方說:我們並沒有收到攔截皇軍的命令。
竹下俊當時鼻子差點沒氣歪了。南岸的槍聲那麼大,難道你們都是聾子?
但對方就說沒聽見,竹下俊也沒有辦法。
他只能帶著人繼續追擊,結果到了哨所跟在河岸上看到的一樣。每個帝國計程車兵都非常認真,但是端午的特戰隊卻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