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的話非常吃虧,首先這部並沒有公開發表,是電視劇先火了才帶動出版的。
而要收集電視劇抄襲的證據非常困難,到時候怕時間拖得長了損失也更大。
還不如先下手為強。
方燦燦也並不認識什麼人,不過如今現成倒是有一個,向楠。
她雖說只是燦美服飾的客戶,可跟徐沁兒聊得來,性格也直爽正值,是個很好的合作伙伴。
她便直接找到向楠,說明了自己的來意。
“你的意思是,你出資,但是需要借用星娛樂公司的名號?”向楠微微蹙眉,覺得這個提議實在是有點匪夷所思。
“沒錯。”
“你自己也是開公司,雖然是個服裝公司,可是如今公司跨界也不是什麼稀罕事,為什麼還要借別人的殼?”向楠一談到公事自然是公事公辦:“如果透過星娛樂,即便籤署了所有權協議,可也不可能一點利益不分給星娛樂,這樣你豈不很虧?”
她雖是星娛樂的創始人,可如今公司一把手是她的老公,如果要透過公司,自然會損害方燦燦的利益,這點自然要提前跟她說清楚。
方燦燦笑道:“那是自然。我並不介意貴公司分走利益,只希望能儘快解決這件事。因為這涉及到我的私事,所以利益並不是我首要考慮的事情。”
星娛樂是文化傳媒公司,自然也經常買賣、劇本版權,也有投拍電視劇、電影的經驗,在業內都比較有名,當然如今公司主要業務是藝人經紀,版權交易比重倒是不如以前了。
她想了想說道:“乾脆這樣,你等我兩天,把這本書連結發給我,我先看。看完給你答覆。”
方燦燦雖然心裡有些著急,不過兩天時間還是能等的,她點頭答應:“好。”
從結婚以後,向楠在星娛樂的位置漸漸從一把手到如今的邊緣崗位,一方面是因為夫妻兩人經營理念有所不同,而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公司業務轉變的關係。
向楠在最初成立星娛樂的時候,重點還是以做內容為主,可最近兩年選秀開始火熱,娛樂市場逐漸炒熱,丈夫桑凡覺得做內容賺錢太慢,還不如籤藝人來的快,所以公司也逐漸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