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回來?
她不知道,可命運讓她重新選擇一次,她不會再糊里糊塗地深陷火海、不會讓旁人那般羞辱她、不會給陸衛青負心的機會。
眼下,正是報復陸衛青的好時候!
思量間,一雙滿是傷痕的小手從泥土裡伸出來。
陸衛青醒了。
他身上的喜服被劃破了好幾條大口子,隱隱露出帶著血的白嫩肌膚;右腿木訥地搭在地上。
他的臉也被小石子擦破了,如山的眉可憐兮兮地皺著,墨黑的瞳底隱有溼潤的微光,那不經意間流露出的無助,似一頭迷路後受傷的幼鹿,少了幾分初見時的凌厲。
蘇霓兒曉得,他的右腿斷了,走不得,正痛著。
上一世,他倆攙扶著逃出亂葬崗以後,陸衛青足足修養了半個月才勉強下地走幾步。
在此期間,全是蘇霓兒照料他,將本就不多的吃食硬生生分一半給他,還給他尋草藥為他療傷。
相比起來,蘇霓兒比他好多了,只是些皮外傷,沒幾日便全好了。
“想我救你呀?”
蘇霓兒笑著問他,見他點頭,樂了。
她一把操起旁邊的鐵鍬,狠狠砸在陸衛青的頭上。
少年錦時(二)
蘇霓兒想清楚了, 既然重生了,那就得活得肆意、活得和前世不一樣!
她拿了陸衛青的玉,以此威脅陸衛青, 讓陸衛青幫她做事, 揚言只有讓她滿意了, 她才會把玉還給他。
陸衛青的玉是他皇爺爺留給他的, 是他身份的象徵、是他日後登基所需, 於他而言極其重要。
陸衛青雖是不願,最終還是同意了。
蘇霓兒讓陸衛青幫她做的第一件事, 就是找到冥婚背後陷害她的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李府為了給體弱多病的小少爺改命, 提前辦喪事, 需得人去府上哭喪。
隔壁的胖嬸誆七歲的蘇霓兒,說李家大方,去靈堂裡哭一哭, 晚上有肉吃。
蘇霓兒高高興興地去了, 不曾想被胖嬸賣給李府,糊里糊塗做了陪葬的,和陸衛青舉行了冥婚。
冥婚後沒多久,她被通緝了, 說她藉著去李家哭喪,偷了李家夫人的一對金鐲子。
前世此事不了了之, 卻在多年後成為文人墨客攻擊唾罵的汙點,成為她不配為後的罪證之一。
——五罪之首:貪金拜銀。
想想此事她就覺得蹊蹺。
一個無身份無背景的小乞丐, 人都“死”了, 對李府再無任何威脅, 李府怎會多此一舉將她告到官府,說她行竊?
蘇霓兒至今想來都覺得冤屈, 一定要弄清楚是怎麼回事才甘心。
東巷的小破屋裡,初春的簌簌冷風吹得殘破的木門“吱吱”作響,灌進腳脖子裡,冷得人直哆嗦。
夜色下,屋子裡沒有盞燈,只有搖晃的月光從漏了的屋頂灑進來。
陸衛青將一對金鐲子交給蘇霓兒。
“我在胖嬸家找到的。”
藉著昏暗的月光,蘇霓兒看清金鐲子上刻著的小字——“李”,瞬間意識到這是李夫人丟的那一對,詫異道。
“金鐲子怎會在胖嬸那兒?”
陸衛青蹙著眉,“胖嬸只說是李夫人賞給她的,其餘便不知了。”
這不是明晃晃的合夥陷害麼?胖嬸很顯然和李夫人是提前竄謀好的。
可她同李夫人毫無過往,對方為何要這般害她?
蘇霓兒想不通緣由,尋思著得找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