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允許與外界有任何電話聯絡。
最多,只允許寫書信,而且內容還受到嚴格限制。
除非是嫌疑人或其家屬委託的律師,才可以見到嫌疑人。
對於顧才給出的理由——
王響根本就不相信。
她覺得,嫌疑人在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前,在沒有定罪的情況下——
就不是罪犯。
既然不是罪犯。
憑什麼不允許家屬探視?
法律上不會有這樣的規定。
只能是顧才故意刁難她,不想讓她見到父親。
才會這麼說。
而且,在王響看來,即便真有這樣的法律規定。
也是不合乎情理的。
也是可以通融的。
只看顧才願不願意通融而已。
王響前幾次來派出所的時候。
雖然不怎麼相信顧才給出的拒絕理由。
但出於對人民警察的敬畏,王響沒敢和顧才發生爭執。
只是苦苦哀求。
最終的結果,都是被不耐煩的顧才把她趕走。
王響雖然心有不甘,但也不敢過於糾纏。
然而,隨著時間流逝——
王響越來越想見到父親。
因為,王響聽人說——
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越長,就越難脫罪。
也就越難把人撈出來。
所以,今天早晨,王響來到派出所——
像往常那樣苦苦哀求顧才一段時間後。
當不厭其煩的顧才,再次驅趕王響時。
王響沒有離開。
而是和顧才爆發了爭吵。
並且,隨著爭吵時間的延長。
在有些失去理智的情況下,王響將她對警察的敬畏拋在了腦後。
她的情緒越來越激動。
言辭也越來越激烈。
期間,她的手機數次響起。
但她根本無暇顧及,直接就給結束通話。
“顧警官,如果你還不讓我見我父親。
我就去市裡告你!
讓市領導為我主持公道。”
在憤怒情緒的支配下,王響言辭激烈的威脅起了顧才。
甚至有些口不擇言!
正常情況下,王響絕不會說出這些話。
但眼下,她的情況並不正常。
“告我?
趕緊去告。
我不攔著你!
嗎的,也就是我脾氣變好了。
要是擱我年輕那會兒,有人敢這麼跟我說話。
我肯定讓她吃不了兜著走。”
顧才指著王響的鼻子,就是一通訓斥。
顧才長的人高馬大,體形肥胖。
相比之下,王響的體型的要瘦小得多。
因此,當兩個人相對而站、針鋒相對的情形下。
王響在氣勢上明顯落於下風。
“馬勒戈壁的,是不是給你臉了。
敢在我面前耍橫。
還膽敢威脅我。
這是派出所。
不是你家。
敢在派出所裡鬧事,誰給你的膽子?
別以為你是女人,老子就不敢打你!”
顧才越說越激動。
頗有一種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架勢。
顧才是真的被氣到了。
他從警多年。
遇到過各種各樣的人。
但敢當著他的面,對他進行威脅的人。
他還從來沒有遇到過。
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