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不提別的,光是繳獲的十公斤海洛因。
就足以稱得上重大收穫。
再加上,其它各種型別的毒品,同樣數量很多。
可以說,光是涉嫌販毒、且數目巨大,就足以讓警方對譚龍團夥——
進行雷霆打擊。
當肖劍把相關情況向路華林和張文韜做出詳細彙報後。
兩位市局大領導,在大為欣喜的同時——
局長張文韜當即下令,針對譚龍違法犯罪團伙,成立專案組。
對張文韜來說,既然有了如此多的證據。
已經不需要再遮遮掩掩的行事。
之前,張文韜之所以指示肖劍——
要在隱秘的狀態下展開行動。
是擔心一旦行動沒有取得預期成果,不但會打草驚蛇——
而且還會有遭遇反噬的風險。
張文韜擔心的,不是會被李副局長借題發揮。
根據種種跡象,譚龍團夥的保護傘不只是李副局長。
那位提拔李副局長上位,在市裡排在第三號的某位領導——
才是張文韜真正需要忌憚的。
雖然目前沒有證據直接指向那位市領導。
但張文韜以他的經驗推測——
僅僅憑藉李副局長的影響力,還不足以讓譚龍在臨海如此囂張。
所以,張文韜才會如此謹慎。
事實上,譚龍團夥在臨海作惡多年。
尤其是近幾年,更是幾乎達到了肆無忌憚的程度。
派出所、分局、乃至市局。
不知收到了多少相關報案。
但這些報案,基本上都悄無聲息的淡化下去了。
在肖劍沒有來市局之前——
張文韜就曾多次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對譚龍團夥進行調查。
但遺憾的是,下面的人,根本就是敷衍塞責。
在查案的時候,只是例行公事的做個樣子。
隨便抓個社會混混,就會結案。
而通常情況下,被抓的的混混,在看守所關不了幾天。
就會以證據不足為由——
或被取保候審、補充調查,或是直接釋放。
面對這種情況,張文韜也沒什麼好辦法。
作為公安局長,他總不能親自下場查案。
路華林也是同樣的情況。
更關鍵的是,張文韜影響不到檢察院那邊。
而那位市領導卻在檢察院,有很大影響力。
就算公安局抓了人,如果檢察院不認可你提交的證據。
就可以不予批捕。
除非,證據非常確鑿,且造成很大影響力的案子。
無論檢察院相關領導,還是那位市領導,也不敢做得太過份。
否則,就會把自己也會搭進去。
當自身難保時,他們十有八九會選擇斷尾求生。
所謂保護傘,自然也就不復存在。
但就算棄卒保帥,他們能否逃過一劫,也還是個未知數。
張文韜之所以讓肖劍負責偵辦此案。
就是因為,肖劍參加工作不久,且人品正直。
還沒有被腐蝕掉。
而且,透過多起大案、要案!
肖劍已經證明了他有足夠的能力挑大樑!
有能力、有幹勁兒,而且作風優良!
這樣的手下干將,張文韜自然要重用。
當然,重用的同時,肖劍也難免會承受相當的風險。
一旦出現紕漏,張文韜必然會選擇壯士斷腕。
就算再是如何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