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蘭的孃家,在公司創立之初,提供過巨大支援。
原本,孫蘭就握有公司一半股份。
丈夫去世後,另一半股份,孫蘭可以繼承四分之三。
她婆婆相當於可以繼承公司總股份的八分之一。
按照當時的市價,公司八分之一的股份,價值在四千多萬。
而孫蘭丈夫留下的現金加房產,價值超過七千萬。
所以,當時遺產分割時,孫蘭是有些吃虧的。
但孫蘭認為值得。
因為她收穫了公司完整的控制權,可以不受任何掣肘的管理公司。
遺產分割完畢後,孫蘭和婆婆的關係,逐漸疏遠。
只有逢年過節的時候,才會走動走動。
自從丈夫去世,在孫蘭的領導下,明蘭餐飲取得了長足進步。
從公司向集團化迅猛發展。
不到兩年時間,明蘭餐飲取得了爆發式發展,市值快速增長。
這種情況,引起了某些人的異樣心思,
從今年年初開始,孫蘭的婆婆朱月華經常去孫蘭家裡做客。
對孫蘭噓寒問暖、關懷備至。
一開始,孫蘭對前婆婆的行為有些迷惑,她搞不懂對方的用意。
但很快,朱月華展露了她的真正目的。
朱月華試圖撮合她兒子凌風和孫蘭,想要孫蘭再度成為她的兒媳婦。
面對這樣的情況,孫蘭委婉的表示拒絕。
她對凌風這個以前的大伯子,沒有任何好感。
凌風是一個典型的花花公子,四處沾花惹草。
他沒有任何事業心,整天就是混日子。
吃喝嫖賭,無一不好。
雖然孫蘭已經表示拒絕,但朱月華卻絲毫沒有放棄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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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促成兒子和孫蘭的好事,她多次與兒子一起去孫蘭家做客。
孫蘭對此煩不勝煩!
但又不能表現過於失禮。
畢竟,朱月華是她的前婆婆。
丈夫在世時,朱月華對她不錯。
後來,孫蘭終於想到了一個辦法。
找一個男朋友。
孫蘭認為,只要自己有了男朋友,就可以避免朱月華母子倆的糾纏。
於是,懷著這種心態。
當孫蘭認識周斌之後,覺得這個男人還不錯,可以嘗試交往。
就這樣,經過簡單考察,孫蘭和周斌正式交往。
可以說,以孫蘭的精明,能被周斌騙到。
很大程度上,和孫蘭急於找個男朋友,以此來應付朱月華母子倆有關。
孫蘭幾次帶著周斌,在朱月華母子面前出現。
果然,這一招起到了效果。
朱玉華和凌風,逐漸偃旗息鼓,不再騷擾孫蘭。
然而,當週斌事發,被逮捕之後。
朱月華母子倆不知從哪裡聽到風聲,又開始再度糾纏起孫蘭來。
孫蘭大感頭疼。
無奈之下,孫蘭想到了和上次同樣的辦法。
以此來應付朱月華和凌風。
但她又不想在倉促之間,犯下與上次類似的錯誤。
於是,孫蘭想到了一個折中之策——
找一個假的男朋友。
只要能應付朱月華和凌風就好。
而這樣的人選不是那麼容易找到的。
如果隨便找一個男人,會引起朱月華懷疑不說。
更重要的,是孫蘭擔心會引火燒身,自己會因此吃虧。
她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