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流逝。
這一刻,趙長天只覺得時間過得特別的緩慢。
不知過去了多久。
劉青山才終於開口說話了:“長天,我答應了!
你抓緊去找劉國單談吧。
我希望,在今天下班之前。
他能把這件事處理妥當。”
隨著劉青山給出的回覆。
趙長天瞬間大喜。
正當他要表達感謝時,劉青山的聲音繼續響起:“抓緊去辦吧!
記住,今天下班之前!”
話畢,劉青山直接結束通話電話。
收起手機後,趙長天沒有耽擱時間,他迅速起身向外走去。
他要馬上與劉國單溝通。
無論如何,都要在今天下班之前——
把該辦的事情都辦了。
很快,趙長天上到四樓。
進入劉國單辦公室後——
趙長天停留了半個多小時才離開。
又過了幾分鐘。
劉國單夾著公文包,步履匆忙的離開辦公室。
與等在樓下的趙長天匯合。
隨後,趙長天親自開車,將劉國單送往臨海機場。
一個多小時後。
趙長天將劉國單送到機場。
下午一點,劉國單坐上前往陽城的航班。
按照趙長天與劉國單的商議——
劉國單將會親自前往總公司,將公寓樓安全事故——
當面向關總彙報。
以劉國單目前的級別,在遭遇重大事件時——
是有資格直接向關總彙報的。
劉國單跟趙長天透露過。
他和關總的關係還可以。
確切來說,劉國單在母公司最重要的人脈——
與關總的後臺,屬於盟友關係。
由此,關總對劉國單一直抱有善意。
事實上,臨海分公司在晉升一級分公司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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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總便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所以,劉國單直接找關總彙報——
也能確保,由關總直接干預這起工程事故。
不給公司其它高層借題發揮的機會。
從而,劉國單可以儘可能的減少連帶責任。
當然,要想完全規避責任。
是不可能的一件事。
畢竟,劉國單是一把手。
分公司範圍內,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無論如何,他都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只是責任大小而已。
下午,趙長天返回公司後。
一邊處理手頭的工作。
一邊等著劉國單那邊傳回訊息。
下午三點。
趙老二給大哥打來電話——
他告訴大哥,他即將押解嫌疑人返回陽城。
之所以從昨晚拖到現在。
是因為,臨海警方想要將幾名嫌疑人留在臨海進行審訊。
或者說,臨海警方想要爭取到案件的主導權。
理由是,嫌疑人是在臨海被抓獲的。
而且,嫌疑人也在臨海犯案了。
按照屬地管轄原則。
臨海警方的要求也算合理。
但是,陽城警方不同意。
畢竟,這起案件的源頭是在陽城。
嫌疑人犯下的第一起搶劫案,就是在陽城。
而且,最關鍵的一點是——
是陽城警方的辦案人員,找到嫌疑人下落,併成功實施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