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識趣一些。
但實際情況卻是——
趙紅不但沒有被李銘嚇唬住,還氣憤的大罵——
她罵李銘就是一個混賬、王八蛋。
是一頭披著人皮的畜牲。
讓他有種就找人來。
趙紅在大罵李銘之後,還順勢把一杯紅酒潑在了李銘臉上。
隨即起身就走,衝出清吧。
等到林海泉手忙腳亂的幫著李銘擦乾臉上的紅酒。
繼而,兩個人追出清吧的時候。
趙紅已經不見了蹤影。
兩個人在清把外尋找了一段時間後,沒有發現趙紅。
於是林海泉給趙紅打電話,但趙紅根本不接。
無奈之下,兩個人又打車來到趙紅所住的公寓樓。
結果,上樓之後——
無論如何叫門,趙紅都置若罔聞,沒有任何回應。
甚至,他們都無法確認——
趙紅是否已經回到家裡。
在這種情況下,兩個人只能帶著不甘離開。
但林海泉和李銘沒有直接回家。
在李銘的要求下,兩個人又找了一家酒吧。
一邊喝酒排解鬱悶,一邊商討下一步的計劃。
依照李銘的想法,既然趙紅不識時務,就只能用強硬手段迫使她屈服。
比如花錢找個混社會的狠人兒,去對趙紅進行恫嚇、威脅。
甚至在必要時,可以動用暴力手段迫使趙紅就範。
李銘在陽城有這方面的人脈。
經過之前失敗的談判,讓李銘意識到,對趙紅這樣的婊子——
用文明方式進行談判解決,只能是做無用功。
對趙紅這種人,最合適的方式,就是對她使用暴力手段。
以李銘的經驗,如果僱傭一個道上狠人解決這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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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計五萬塊就夠用了。
“老林,既然趙紅嫌40萬少,那就乾脆一分都不給她。
你只需要出五萬塊。
我負責替你聯絡人趕到陽城來。
到時你把錢先給他一半。
等事情徹底解決後。
你再付另一半。
多簡單啊!
你再也不用在趙紅那個賤人面前卑躬屈膝。
再也不用看她臉色行事。
而且,用這種方法解決問題。
相當於為你節省了三十五萬。
何樂而不為呢!”
在李銘的遊說下。
林海泉一度感覺心動。
他覺得,李銘的話很有道理。
只是,林海泉卻又總是心有顧慮,無法徹底下定決心。
一方面,趙紅畢竟是他的情人,是她曾經很喜歡的女人。
對趙紅使用暴力手段,林海泉有些於心不忍。
另一方面,林海泉擔心會出事,出大事!
比如,一旦僱傭的道上狠人,下手過重,對趙紅造成嚴重傷害——
甚至不小心殺掉趙紅,怎麼辦?
到時候,一旦被警方查清真相。
李銘和林海泉這兩個僱兇者絕對難逃法律制裁。
雖然按照李銘的說法,那些道上專業人士,處理這類事情輕車熟路。
對他們來說,搞定趙紅這種——
沒有任何背景、家人都不在身邊的風塵女子。
是一件非常輕鬆的事情。
就算真的把趙紅幹掉。
人家也會把趙紅的屍體,當成垃圾一樣穩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