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趙長天此件重視的腳手架搭建,以及安全帽。
趙長天就在多處施工現場,發現了問題。
每一次發現問題,趙長天都會對該專案的專案經理和施工隊長——
進行嚴肅批評。
而且,趙長天還會提出嚴厲警告——
他還會進行第二次複查。
如果下次再發現類似問題。
會進行嚴厲處罰。
趙長天不是隨便說說。
而是說到做到。
針對每一個出現問題的在建專案。
趙長天都會在第二天進行復檢。
如果問題得到整改,那沒什麼好說的。
但如果問題沒有得到整改。
趙長天會說到做到,代表公司,對專案經理做出嚴厲處罰——
處罰內容,涉及績效以及考評。
不但會讓該專案經理在經濟上承受較為嚴重的損失。
而且還會因為揹負處分,影響到未來的職務晉升。
可以說,處罰力度非常大。
而針對施工隊長,則是直接予以經濟上的制裁。
畢竟,施工隊長不是公司員工。
趙長天除了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就只能代表公司,與其解約。
但這種處罰方式,太過嚴厲。
也容易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所以,只要涉及問題沒有嚴重的一定程度。
趙長天肯定不會採取這種制裁手段。
到即便僅僅只是涉及罰款。
也足以讓施工隊長肉痛不已。
因為,罰款針對的是隊長本人。
與工人無關。
工人們不會為隊長分攤這筆費用。
幾天時間裡。
有三位專案經理和施工隊長,遭到了趙長天的處罰。
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
其它三位帶隊的負責人,無論李銘,還是姜家春、高林——
卻沒有做出過過一次類似的嚴厲處罰。
最多也就是點名批評而已。
一時間,趙長天的名字在工程科以及整個分公司——
都成為人們私下裡談論的焦點。
一些人認為,趙長天小題大做。
一些人認為,趙長天不近人情。
對於那些受處罰的施工隊長。
大家可以不在意。
畢竟,他們也沒幾個人認識。
也完全沒有交情可言。
但受到處罰的幾位專案經理,都是在分公司工作多年的老人兒。
最年輕的一個,也已經四十出頭,在黎光工作時間超過十年。
而最年長的那個,已經年過五十,在黎光工作時間近三十年。
這三位專案經理。
基本上,分公司的每一名員工,都認識他們。
而且,還有相當一部分,與他們有一定交情。
如果他們確實是犯了嚴重錯誤,才遭到處罰。
倒也無可厚非。
可關鍵問題是——
他們所犯的,都是小錯誤。
或者說,都是在任何工程的管理中,司空見慣的小問題。
確切來說,就是兩種。
一種是,有工人在施工時沒有戴安全帽。
另一種是,腳手架搭建,不符合規範。
面對這種小問題——
如果是別的領導,巡查施工現場。
最多也就是不痛不癢的批評幾句。
甚至,都不會有任何批評。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