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上海酒菜業約有一萬多家,對勞資糾紛這問題,輿論認為「錦江」的董竹君若談不好,我們就休想了。眾目注視著「錦江」勞資糾紛的發展情況。
我左思右想,若「錦江」的勞資糾紛不能妥善解決,不但影響酒菜行業,還涉及到各行各業,正中國民黨謠言——共產黨是要共產的。我決定本著黨的保護民族工商業和統一戰線政策的精神及職工利益,每星期至少二三次,抱病去市勞動局力爭我的主張。酒菜業公會的代表們已被嚇倒,出席而不說話,我只好靠自己獨自談判。爭論得激烈的時候,我暗中去找過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兩次,請他協助。他竟未支援。情況反而變本加厲,更緊張了。我琢磨、懷疑、不懂。我沉思後再次決定:
為黨的保護民族工商業和統一戰線政策以及職工利益,本此兩項原則願單槍匹馬堅決爭持到底!
在爭論的過程中,合約被對方否而決、決而否者好多次,時經六個月;有一天,我捂著肚子(腹瀉)去勞動局,嚴科長說:「工人們還是不簽字。」我說:「你們勞動局也不按政策行事。」這天,我再也不能忍耐,拍拍桌上合約說:「這麼點事六個月不能解決,只有大家買票上北京,讓中央去解決了。」我轉身便走了。還未出大門,只聽得裡面桌、椅、茶杯「乒乒」「乓乓」一陣亂響!次日清晨,酒菜業公會劉主任在電話裡說:「啊呀!董先生,你昨日怎麼在國家機關勞動局裡吵吵鬧鬧,把桌、椅、茶杯都推翻了呢?」我大吃一驚,這明明是對方用計來壓我屈服。
我明白後立刻回答:「好的,我做檢討。如口說不行,用書面檢討好嗎?」劉主任聽我認錯,很高興,說:「書面就不必了。我馬上打電話去告訴他們,你願做檢討。」
最後,這場不必要的糾紛官司,終於我是合理的勝利者!可是事後我病加重,服藥數月。
三個月後,上海工會負責人在「錦江」茶室見面時,以親切的態度對我說:
「董先生,我們學習後,現在才知道當時你的立場、觀點是正確的,我們錯了。尤其在你病中更不應該。」我說:「也不能完全責怪你們,因當時我還不能暴露我的政治面貌。」
五、任職
解放後,我當選為上海市婦女代表,1952年,我當選為上海市民主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
1954年至1958年,我當選為上海市一、二、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57年至1991年我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二、三、四、五、六、七屆全國委員會委員。
在這些年裡,我在政協大會的書面發言有:《加強人民思想教育,進一步發揚民主作風》(載於1957年3月26日《人民日報》)。《成就的本身就是鐵證》(載於1957年8月29日《新聞日報》)。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的提案約二百幾十份,五屆政協第三次大會上,我寫了有關四化建設和人民生活問題的提案三十九件。當時得到會議組織的表揚說:不但數量多、質量亦高(小組組長程思遠同志在小組會上講的)。當時《北京日報》有載,並在1991年11月曾獲得全國政協委員會「優秀提案證書」獎。
1992年被選中提案一份
案名:盧溝橋頭應建立七七事變紀念碑。
另外想起一件事在此談談:1957年春,陳同生同志來復興西路我家裡說:「上面決議委任你為上海市服務局局長,不日公佈。」我說:「我一身病、胃潰瘍亦厲害,精力不足,難能勝任。」他著急說:「不要推辭啦,即使做三個月也好。」我覺得話中有意,且是組織上的指示,就答應了。他走後,我仔細想必須把上海的服務行業大大的整頓好,配合新中國的建設,拼命也要幹好它。多病的我也許會一命嗚呼,屆時沒有任何值得給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