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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錦江」一百幾十名工作人員十幾年來在業務上已精練成熟;各項工作發展的基礎已奠定,業務已進入正軌,加上今後有黨和政府的大力支援,有這些優越的條件,「錦江」發展前途必然宏偉,無須顧慮重重。再說現已解放,何愁無事做。故當時不計得失忍耐讓步,未向有關領導反映。就此莫名其妙地被退到第二線。此後,改任董事長兼顧問。

1955年肅反運動時,我在青島療養院療養。有天,突然見《人民日報》頭版頭條訊息:登載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是反革命分子。[注]我大吃一驚。心想怪不得在勞資糾紛和房租問題上潘漢年很不支援,原來如此。幾天後,接國瑛女從上海來信告知:「媽媽,任百尊特來家告訴說:『當年為錦江飯店人事一事,我得罪了你媽媽,這是潘漢年的指示』。」我又吃驚,心想自己和潘漢年既無直接工作關係,又無私人往來,他多年來來錦江開會、吃飯熱情招待,簽字了事。無冤無仇,為何要如此對待我?百思不解,能不難過。接國瑛此信,原想向上級反映、得知確情,但想事過境遷,無須追究。故在1953年在京拜見周總理時,我忍痛未告訴總理,我這錦江的創辦人是怎樣莫名其妙地被排斥的。關於此事我悶於心,實不明白。

十、割斷錦江前身歷史·上海市委的三條決議

1986年我在北京,錦江飯店舉辦紀念會,紀念成立三十五週年、明明是五十週年,割斷錦江飯店前身的歷史,我很吃驚。但為顧全大局起見,寫了兩全其美的一篇祝詞,店慶辦公室回信說:「已將董事長祝詞寄香港印入紀念冊了。」後來見紀念冊上,僅有祝詞的最後一首詩,未將我的祝詞全文載入。

我原是錦江飯店創始人首席董事長兼經理,因上述原因退到第二線,任董事長兼顧問。我未收到任何通知,亦無人和我談過話,居然在紀念冊上將我的職位全部取消了,且在原來工商行政管理局發給的執照改為1953年3月24日中央行政管理局發給的執照,在此執照上我名列第四,即負責人:任百尊、吳克強、陳志興、董竹君、戴浩明,並且割斷了錦江飯店前身革命貢獻的歷史,對此竟一字不提,一百幾十位工作人員的辛勞亦等於付諸東流!

我敢不客氣地講一聲,沒有1935年3月15日誕生的「錦江」,就無解放後的現在的「錦江飯店」。割斷它的歷史是不可能的。

到此,我無勇氣再為它忍受了。因而向中央有關部門如實地反映了。不久錦江飯店辦公室派陸子平、樂翠娣兩人送來人民幣一萬元、火腿、蔬菜,我將食物留下,一萬元退回了。與此同時上海市委在江澤民同志主持下,對恢復「錦江」歷史問題做出了很公正的「三條決議」。當時江澤民任上海市委書記,此事由他主持辦理的。

(一)錦江飯店由董竹君創業的歷史及其對革命的貢獻和與黨的關係,補充在錦江飯店的發展史上。

(二)在錦江飯店內建立一個「錦江」陳列室。將解放前後創業、發展歷史的資料放入陳列室內,永遠陳列,擴大影響,使之起到良好的宣傳作用。

(三)恢復董竹君的職稱,每月給車馬費。

對方對此三條決議的作法:1未和我聯絡合作,他們獨自進行,影冊上僅有錦江前身的四隻菜盤照片和從報刊上摘下了不完全真實的我的事跡,以及幾張無關係的照片;2將陳列室設立在職工宿舍樓(能起何作用?)。3聘請我任高階顧問。

聘書封面上是錦江集團出面,而內容是錦江飯店出面簽字蓋章。錦江飯店的前身和錦江飯店都是我創辦的。我被莫名其妙地先後取消了全部職位,並割斷了「錦江飯店」的前身歷史。現在只能說是恢復我原有的職位,或按上海市委的決議精神辦。

但對方一再敷衍應付。我的子女們見我年邁,為此事受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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