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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他在這最後一次的談話中,必然會從頭至尾用感情來觸動我,說服我帶孩子回川。隨他怎樣婉言軟語,就是向我下跪,我也同樣不會再回頭了。就這樣,在自己的思想上作好準備。果然,他從我們認識開始談起,一談談到快雞鳴。他還提到:

「我們到日本的第二年,當你替革命黨送一件公文去上海再回東京時,因路費短少,你在火車上整整挨餓了三十多小時。我在東京車站接你下車時,你一句話都說不出了。我從你的手勢才知道你挨餓了,馬上帶你去中國餐館。你因為餓過火了,一碗麵只吃兩三筷子。還有一次,我們在東京,因為大哥不按時接濟我們,我們窮到買不起香菸,在半夜裡你從垃圾盆裡揀出香菸頭拆開,用寫字的水紙捲成二三寸長,給我過了菸癮。這些說明我們倆如何地恩愛……」我想:「你現在曉得思愛了。」

當他談到確是觸動我感情的時候,我把牙關咬緊讓它一溜過去,不讓這些話在我腦子裡停留,即使是一秒鐘。最後,他談完了,看我不響,便說:「你怎麼連看都不看我一眼?」我說:「你的話我都聽清楚了。」他說:「那麼,你到底怎麼決定呢?」

在無可奈何情況下免得他糾纏,我立刻回答他:「你不願意離婚,那麼暫時分開五年試試看,誰的路走得通就服從誰吧。」他如火山爆發似地猛然板臉站起來,把桌子一拍,高聲嚷道:「我真想不到你變得鐵石心腸了,硬到這種地步!」我未言語,站起轉身回到三樓往床上躺下,雙手抱著頭長嘆一口氣,覺得愁悶的心胸像撥開烏雲,光亮從白雲裡透露出來了,反而舒暢安定了許多。

最後,他同意先分居五年,當眾位朋友面前答應我的。允諾每年給四個孩子的生活費和學費共一千六百元。看看今後各人的前途究竟誰是誰非。但是這筆款子,我從未收到分文。

不幾天,他帶大侄女及前妻兒子夫婦(夏述禹與張映書)回四川。我和雙親及四個孩子就從舊法租界大陸坊搬到蒲石路(現長樂路)漁陽裡一號,這是一座舊石庫門房子,是我二叔所租的。他把樓下左廂房讓給我們租住。從此,放下了失去母愛的釗兒(大明),帶著四個女孩和雙親踏上了為爭取光明和為生活而奮鬥的道路。

然而,在精神上我如脫離苦海似的頓然覺得非常輕鬆愉快!記得遷居的當晚,我就吃了兩碗飯和好幾塊母親親自燒的紅燒肉。這是1929年秋。

三、在滬正式離婚

1934年秋(民國二十三年)五年分居期滿,夏之時來上海,住辣裴德路辣裴坊「滄州別墅」。有天下午約我談話。他以冷嘲熱諷的言詞對待我,想要我母女回川。

他板著臉問我:「五年來成就如何?感想如何?」我正視他一眼說:「我有感想,很多的感想。如我和一位軍人結婚,如果他後來因戰敗成了殘疾人,那我還要多花勞力多養活一人嘞!」他未作聲。這時候,正遇我父親病得很厲害。由於在成都幫助我經營黃包車公司,早起晚睡寒氣入肺而得的咳嗽病復發,病重臥床。他對我說:

「你父親病成這樣,你若是答應回川,我就拿錢出來給他治病,否則我就不管。」

我看了他一眼,覺得對他已到了簡直是無話可說的地步了。又看了他一眼,我回答他:「我們還是正式離婚的好。如果不離婚而我又不回川,你不能沒有人侍候,同時你在家人面前也不好交待。」他問我有什麼條件?我說:「希望你經常匯些零用錢給孩子們。不要讓孩子們長大成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他回答:「這當然可以。」就這樣在滄州別墅結束了談話。

這次他對我比較客氣。談了幾天,我們終於去了李伯申(當時在上海當律師)律師事務所。我進門見調解人都在場,靠牆一排坐著,李怕申先生站在當中,我和丈夫坐桌兩旁,氣氛冷靜淒涼……簽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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