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自救,沒有人能夠救她們。」
學林說:「我對不起你。」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你真相信我沒有錯?」
「無論將來如何,千萬不要回到白天鵝酒吧去。」
「不會,絕對不會。」
我們雙雙回到家中,恍如隔世。
終於要分手了,真是明智的選擇。
我們對坐艮久,學林鎮靜的聯絡律師。
「這幾天我們要好好的聚一聚。」學林說。
「學林,」我說:「分居後你會約會我嗎?」
「當然會。」他很訝異:「為什麼問?」
我哭了。
自救是多麼艱苦的一件事,但是我生命還很長,必須要這麼做,必須要離開白天鵝酒吧。冰人我非常寂寞,非常非常疲倦。
唯一的安慰是出版社寄來的支票,然而手作仔能賺得多少?不外是生活略為寬裕一點而已。
漸漸朋友的電話也絕了跡,就算鈴聲響,也是編輯追稿。
而我呢,成日伏著頭,寫寫寫,生活是這樣沉悶,簡直不能相信天底下有這麼倒黴的職業,時間悠長,一個人坐在家中,不能見客,沒有同事,高度精神集中,寫寫寫。
我問編輯老潘說:「我想寫長篇,長篇小說比較正氣,可以出書,完整一點。」
他瞪我一眼,「可是隻要寫得好,短篇也是契可夫。」
倦的時候,巴不得拋開一切,管得他是什麼託爾斯泰、海明威、沙洛揚、姬斯蒂還是其他。
我自顧自說下去,「長篇……」
「香港沒有人要看長篇,越短越好,明白嗎?站在車裡,坐在理髮店裡,臨睡之前,一下子就看完,最適合都市的節奏。」
我膩了,我想拋下一切,到巴哈馬去渡假。
我衝口而出:「找一個沒有人追稿的地方。」
老潘冷冷的說:「那還不容易,但是你的生活費用怎麼樣?還是趁年輕的時候多賺一點,手頭有個積蓄,免得七十歲時東山復出。」
錢……我疲乏的想:真害死人。
一個月五個短篇,想題材會瘋掉,上天入地,什麼都寫遍,自巴黎到地下鐵,頭大如鬥,稿費再高,我也如一隻榨乾了汁的橙,癟掉。
「生活乏味。」
「電視臺不是偷你的小說來改電視劇嗎?生活乏味,同他們打官司呀,把過程寫下來,又可以出一本書。」
我同老潘說:「是是是,出恭也寫書。」
老潘瞪著我,「你越來越粗俗。」
我還嘴,「所以小說越來越賣得多。」
「不理你,明天交稿。」
有讀者寫信來罵我,說我作品味道越發淡了,不知所云,莫名奇妙,像一煲雞湯,不停的斟出來摻水,淡得可以。說得很有道理。
最好是隻寫一個長篇、一個短篇、一篇雜文。可是環境不允許。
才在動腦筋,電話又來了。
是明叔,日報老總。
他說:「信收到了。」
「怎麼樣?」緊張起來,是要求加稿費的信。
「最近報館被人告,我覺得在這個時間提出這個要求不太好,你說是不是?」
我怎麼說不是?「那慢慢再說吧。」
「我會儘快答覆你。」他掛了電話。
我放下筆,看看窗外,陽光正好,放下工作又到什麼地方去?喝茶喝到下午五點,我便內疚起來,有種犯罪感,覺得自己沒有資格那麼優悠,做瘋了。
電話鈴響,是妹妹。
「什麼事?」我說:「沒時間聊天。」
「姐姐,我答應老師到飛機場接一個朋友,我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