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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的。」她答:「還是死掉的好,多拖下去多痛苦。」

「他害怕嗎?」

「怕,哭了,說不捨得我,不捨得這世界。」

「你一直在他身邊?」

「是,他臨終時表示謝我。」

「真是難以相信,生命這麼容易的離開了他。」

「我會永遠的記得他,」燕呢說:「人總是要死的,總比一輩子活著,卻沒有人記念好。」

「你打算怎麼樣?再回醫院去工作?」我說。

「我打算到美國去,醫院又準了我一個月的假,我想去旅行。」她說。

「回來之後住什麼地方?」

「原來那裡。」她說。

「不後悔?」

「當然不,」她微笑:「永復是愛我的,他對我很好,他會活在我心中,我曾經有過這麼完整的一段感情,我很為自己驕傲。」

「祝你幸福,燕呢。」

「我會的,你放心。」她笑說:「謝謝你,姐夫,你真是個好人,叫姐姐原諒我。」

「這是燕呢的愛,她說也許她活在這世界上,不過是要給陳永復一點光彩,她做到了。藍鳥記我是家庭主婦。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學念英國文學。十八歲入學,廿二歲畢業,同年冬天下嫁世傑,至今十二年。

大兒子已經十一歲,小兒子八歲。

或者我應該說,我並不是廉價屋村那種家庭主婦。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掃,我不洗熨。

世傑是一個工程師,大我六年,他事業不至於成功得可以買勞斯萊斯,不過我們也有三輛車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輛平治,當然你聽說過平治廠至為震驚,當他們發覺香港原來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場)、小黑豹開篷跑車,與一部本田。

我什麼都不用做,事實上我竟不知道這十二年是怎麼過的。當然,我生了兩個兒子,懷孕各花掉十個月。就是那麼多。

我不參加崇德會,我不學插花,我也沒有開時裝店。

我說過了,我什麼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將。

我的兒子們功課好得要命,補習老師每星期只來兩次,他們有他們的主見,懂得跟我說:「媽媽,我想去買條腰間打褶的長褲,現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開始覺得無聊與寂寞。

如果我說我不快樂,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說我快樂,我又在撒謊。

是的我彷彿什麼都有。珠寶、皮大衣、丈夫、兒於、房子、現款,年年到歐洲度假。我還有什麼不高興的-

我內心知道,在銀狐與梨形鑽石之間,在兒子的笑聲與丈夫的體貼之間,缺少的是那種燦爛,那一道火花,-那間的虹彩。

這算不算奢望?一個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藍鳥,是不是奢望?

世傑說:「你越來越沉默了,你知道嗎?」

「我去看過醫生,醫生說我貧血,因此疲勞困頓一點,請老爺原諒我沒廿四小時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傑說:「說話別這個樣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從沒發過光與熱,十二年來我沒有與第二個男人喝過一杯茶,跳過一次舞。

我不是想無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開性派對。我只是憧憬年輕的情侶們在淺水灣t恤短褲,火辣辣的太陽與激情,他們青春的面孔上凝著汗珠與愛情,影樹頂的紅花與他們的心。

我從來未曾有過這些。

與世傑做愛像刷牙。一種習慣,一種天職——每個妻子都如此做,每個妻子都應該做。

當然,刷牙也有好處:口氣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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