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抓住地上的玻璃茬子。
那青年警察舉起手槍,近乎咆哮:“我他媽讓你別亂動!”
“呵呵”金明宇嘲諷的撇嘴,手指頭已經摸向了玻璃茬子。
“嘣!”又是一聲悶響,金明宇那隻沒有受傷的胳膊上騰起一陣血霧,金明宇身體徹底脫力,側身躺在地上,仰望著天空一動不動。
幾個便衣“呼啦”一下將他包圍上,有的掏手銬,有的則一腳將玻璃茬踢飛,金明宇面如死灰一般的呢喃:“打死我吧,你們什麼都從我嘴裡問不出來,我連死都不怕,難道還怕你們別的麼?”
帶隊的青年警察急急忙忙的衝著手下指揮:“趕快通知救護車。”
金明宇無神的望著青年警察道:“別救我了成不?用你的話說,我犯罪了,確實應該死,直接給我執行槍決吧。”
“你會被判什麼是由法院決定的,我們無權處理。”帶隊的警察稜著眼珠子低喝,可能是良心發現,他抽了口氣道:“不過我會替你向法官求情的”
“謝謝,我不需要”金明宇固執的搖搖頭。
整個過程,金明宇其實一共幹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情透過另類的方式通知邵鵬馬上閃人,第二件事情是讓他心心念唸的兩個弟弟走人,而第三件事情就是想跑,但發現跑不了以後,就準備自殺,並沒有真正用任何一個人去要挾警察。
“銬起來他,帶走!”帶隊警察朝左右擺擺手。
就在這個時候一輛棕綠色的212吉普車“嗶嗶”按著喇叭,逼退街道上站著看熱鬧的人群,風馳電掣一般的行駛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