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對嗎”
丹尼一拳捶在椅背上,把斯坦嚇了一跳,“丹尼,我對上帝發誓,我真的沒有想到”
“為什麼你不直接來找我”丹尼的話讓斯坦直接愣住了。
“你在開玩笑”他驚訝的回頭看向前夫哥。
丹尼瞪著這位現任哥,“我看起來像在開玩笑嗎”
“不,我的意思.我不知道該怎麼說,該死的,你要相信我,我真的沒有想到那個混蛋敢威脅我的家人。
你知道的,我愛蕾切爾,也愛格蕾絲,我永遠不會做出任何有可能傷害到她們的事情,我已經放棄了這筆交易”
斯坦有些語無倫次的試圖繼續解釋。
“好了,你別說了。”丹尼阻止了他接下來的話,“你接下來應該做的事,是把錄音交給我,然後去我的辦公室待著,那裡會有人保護你。
蕾切爾和格蕾絲這幾天會住在希爾頓酒店,直到整件事結束為止。”
——
“接下來你打算怎麼做”將斯坦送到“five-o”的辦公室,傑克和丹尼回到了他的車邊。
這個案子並不複雜,從聯邦法的層面來說,關於竊聽和錄音這塊實行的是一人同意原則(one-partyconsentrule)。
斯坦作為當事人參與的對話,無論是電話還是其他通話,只要他想錄音就能合法錄音,並且將其作為呈堂證供。
而美國大部分州採用的都是效仿聯邦的一人同意原則,夏威夷就是其中之一。
當然也有部分州使用的全部同意原則(all-partyconsentrule),比如加州和佛羅里達,在這些地方必須經過參與對話、通話的所有當事人同意才能錄音,否則不但錄音證據無效,這種行為還被會認定違法。
所以這件事並不需要傑克這位聯邦探員插手,丹尼一個人就能輕鬆搞定,不過看他現在這副氣勢洶洶的樣子,顯然是還打算另外做些什麼。
“當然是去和某個混蛋好好聊聊。”丹尼掛掉電話伸手要回了自己的車鑰匙。
半小時後,丹尼從hpd那裡拿到了一份資料,看了眼上面的照片,然後打了幾個電話之後,開車帶著傑克來到市中心一家餐廳。
“你是不是那位房產委員先生”
一個穿著麻質西服的禿頭中年剛剛買完單,見到徑直向自己走來,並笑容滿面打著招呼的丹尼,下意識伸出了手。
“是的沒錯,我是布魯斯霍夫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