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我一定過去麻煩。”
幾個人哈哈笑著走了,留餘笙在原地風中凌亂。
“完了,我光輝的形象就這樣被你玷汙了。”餘笙嗷嗷叫著,她寫題那糾結的狗樣子,實在是不忍直視。
“別嗷了,卷子給我,我看看你寫得怎麼樣。”說著從她手裡去抽卷子,餘笙死死地捏著,但還是一寸一寸地被他抽走了。
他凝神看的時候,餘笙外放了音樂,把他給她放的拉赫瑪尼諾夫的
一百五十個單詞, 對於餘笙這種一分鐘撐死記兩個的人來說,背一遍都要一個多小時。
怎一個生無可戀了得!
天知道, 她有多討厭英語, 想當年英語老師專門給她開小灶都沒能燃起她對英語愛的火把。
“背出聲音,大量多遍的背, 別死盯著一個,你以為你能過目不忘啊,看一次還想記一輩子?”姜博言坐在辦公桌前, 不知道什麼時候抬了頭, 看她半天都沒能翻過去一頁,忍不住說了她一句。
餘笙抬頭,陰森森看了他一眼, 她能專心背單詞, 已經是看在他長得帥的份兒上了。
姜博言嘆了口氣,跟她解釋,“六級詞彙不少, 你這樣記一頁要十分鐘,很容易疲勞, 別到時候要考試了你就背個前幾頁, 記再牢有什麼用?大量背,多遍重複來加深記憶, 就算有些詞彙記不下,也會有點兒印象。”
餘笙“哦”了聲,“看你囉嗦的, 跟老餘同志似的。”
不過好像的確是這樣,考四級的時候,詞彙她就沒背多少,每次都是翻開詞彙書,看了兩頁背不下去就放那兒了,再翻開的時候,覺得自己背的那兩頁又忘了,從頭開始背,結果兩頁後又扔了,如此迴圈,到快考試了,背的還是開篇那幾頁。然後開始慌了,越慌越不想背,最後乾脆裸考去了。
結局可想而知,如果不是中學應試教育下被老師逼著每天背單詞刷題攢下的那些老本,估計她四級都要折在那兒了。
“趕緊背,背不完不許吃飯!”姜博言拿筆敲了敲桌子。
餘笙驚恐地看了他一眼,“我害怕!”
為了自己有飯吃,餘笙以一分鐘五個的速度開始背,然後到一分鐘十個,再到掃一眼就過,最後餘笙大概背了十幾遍的樣子,精神抖擻地合上詞彙本,去他桌子上扯了他兩張空白的a4紙過來,“提問吧!我要默寫!”
姜博言抬頭瞅了她一眼,“背完了?”
“嗯,”餘笙點點頭,“是不是嫉妒我記性好?”
姜博言都沒好意思打擊她,把手裡的簽字筆合上帽,從她手裡接過來詞彙本,示意她搬個凳子過來坐。
兩個人對坐在辦公桌的兩端,互相看了眼,開始了提問。
餘笙的記憶力還是不錯的,只要是能吃得下去的東西,一般都能消化。
這還是她中寫:行過千百里路,最曲折的還是人心。黎明之前,日暮之後,藏著最深的黑暗,但是天總會破曉,光明總要降臨。
寫完直接發給了編輯,對方對她這變化多端的文風表示了驚訝,“沒想到你還會熬雞湯啊!”
餘笙發了一大串哈哈哈過去,“跟我老公學的!現學現賣。”
編輯回了個黑人問號臉,“你老公?你沒打錯字吧?”
“……”
最後編輯對她這脫單速度表示了由衷的敬佩,“去年我記得你還寫了一篇文章,說自己活了二十年,連個正經戀愛都沒談過。轉眼你就嫁人了?嘖!”
是啊,那時候自己也不知道人生這際遇,這麼百轉千回。
所幸,她還是挺幸運的。
姜博言則越來越忙,明明快過年了,上班的一個個都心猿意馬想著假期了,他卻跟上了發條一樣,繃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