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不光沒有羞愧之意,還囂張地走到他的面前說:
“吳啟智,你這個男人太沒有擔當了,我女兒嫁給你十幾年,不就花你點錢嗎?你竟然還斤斤計較!
今天跟你離婚,也是美玉的命好,我女兒長得這麼好看,隨便都能嫁個大老闆!要你這種小氣的男人有何用?”
看來林明月已經瞭解了事情的原委,還知道張美玉和那個野男人在一起,要不然怎麼會把野男人也一起帶來?明擺著要用章盛羞辱吳啟智。
吳啟智冷笑一聲,他的心徹底涼了,這家人已經和他沒有關係了,他何必為了這家人傷自己的心?
就像臘梅說的,他要把感情都投入到事業上!
一個男人沒有事業基礎,就不配得到尊重!
這是這次被綠帽吳啟智最深刻的感覺!
切膚之痛!
張美玉會跟那個猥瑣的男人在一起,不就因為她覺得那個男人有錢有本事嗎?
吳啟智深吸了一口氣,忍下了回罵的衝動,一言不發地走進了民政局樓下那間寫著婚姻登記處的地方。
林明月看自己唾罵無果,便冷哼一聲,拉著女兒,一家人亦是進了婚姻登記處去。
當然,章盛沒有跟進去,估計是怕被人鄙視,或者怕在這裡被吳啟智揍,那就更沒面子了。
吳啟智“刷刷”地填好了表格,交給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看了下表格說:“你填的太簡單了,離婚與否,你們協商好了沒有?有幾個孩子?撫養權歸誰?有沒有共同財產?財產要怎麼分配?”
“有一個女兒,撫養權歸!”張美玉脫口而出。
讓她帶著臘梅,那她還怎麼嫁人?
臘梅接下來就要考大學了,上大學要花一大筆錢,如果帶著臘梅,誰都會怕這個負擔,誰願意替別的男人養孩子啊?她當然不可能帶著女兒走。
“吳同志,你沒有意見嗎?沒有就這麼寫上去,女兒的撫養權歸你?”工作人員問。
吳啟智最怕的就是張美玉和他爭奪女兒的撫養權,所以已經就張美玉的弱點,做好了萬全的準備。
沒想到張美玉根本就沒有考慮要帶走臘梅這檔事,直接就不要了。
吳啟智內心一陣竊喜,或許這是他這一天受到暴擊之後,唯一的快樂了。
但是,吳啟智是個生意人,他懂得喜行不露於顏色,依舊漠然著一張臉。
“那張同志,你要給你女兒一個月多少的撫養費?當然,按國家的標準,你每個月至少得給她你收入百分二十的撫養費,一直到她十八歲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