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麼多年來,這一家人吃他的喝他的,還一直嘲諷他罵他,貶低他,堂堂三尺男兒,是可忍孰不可忍!
吳啟智一字一句地道:
“你回去告訴張美玉,她要回來就趕緊回來,別躲在家裡矯情了,過往的事我既往不咎,但是如果她還不回來,就不要回來了,繼續跟你們張家一起過吧!”
林明月被吳啟智的重話驚呆了,她看出來,這回吳啟智是動真格了。
她一陣心虛,但仍冷哼一聲,說:
“我養女兒二十年,她回報給家裡不也應該嗎?
是你沒本事,賺不了錢,拿點錢你就斤斤計較!你算什麼男人?”
扔下這些話,林明月便落荒而逃。
隨著林明月離開,看熱鬧的人群也漸漸散去。
村民們都感慨,這張美玉可真不是人,結婚這麼多年,也沒把自己的家放在心上,倒貼孃家也就算了,還倒貼得這麼狠,有這麼多錢,吳啟智早就可以在村裡蓋個小樓了。
如今人工物料便宜,四萬塊還真能夠蓋起一棟至少二層的小樓,還包裝修。
臘梅也是心塞得很。
這賬本連父親也不知道,她是怎麼知道的呢?
上輩子父母離婚的時候,母親在回孃家後,開始孃家人勉強接受她,後來時間一長,就開始嫌棄她。
尤其是舅媽,最終忍無可忍,不客氣地對張美玉說:
“阿玉,出嫁的女兒,誰還長久住在孃家?”
舅媽把張美玉給惹火了,於是她甩出了這本賬單,上面一分一厘都記得清清楚楚的,回罵舅媽說:
“你們吃我的喝我的十幾年,養我幾個月怎麼啦?你覺得我會嫁不出去?告訴你,我會找個更有錢的!”
聽到張美玉的話,當時舅媽被罵得啞口無言,臘梅正好也在場,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十分震撼,關於那本賬簿,她就深深地記在了腦海裡。
張美玉收拾東西回孃家後,臘梅就一直在想著,母親那天早上走的匆忙,可能賬簿忘了帶。
於是她就到處找,果然在父母床下的暗格裡被她找到了,她直覺這本賬簿能派上用場,果然今天外婆來罵,她拿出了物證,外婆就啞口無言了。
“爸,你要是覺得過不下去,就離婚吧,放心,我能夠接受。”
臘梅看了一眼父親有些哆嗦的手指,假裝若無其事地道。
若是上輩子,她可做不出這種事,叫父母離婚。
但她卻知道,母親絕非父親的良人,一個人三歲看老,這麼多年,她的性情,她的個人習慣已經養成了,形成了自我的小世界,難以打破。
如果到現在母親還改不了,這輩子都改不了了,而且看來母親也沒有悔改之意,兩個人分開了更清爽利索。
吳啟智苦笑說:“臘梅,離婚了,你就沒有一個完整的家了,以後你也會被同學笑話的。”
“爸,這是什麼年代了?你還這麼想。”
臘梅知道父親是為了她考慮,畢竟,現在這個年代,如果離婚,不光對夫妻雙方的名聲有影響,對子女的影響也不小。
從殘破家庭走出來的孩子,大家都會覺得他們心理有問題,在工作上可能沒有影響,但在找物件上,是個減分的因素。
“嗯,我再考慮考慮吧,看看你媽的表現,給她一個機會。”吳啟智道。
雖然張美玉的做派讓他心很涼,但考慮到女兒今年讀高三了,為了不影響臘梅的學習成績,吳啟智還是不想讓家庭出現裂痕。
“好吧。”
臘梅當然並不想讓父母離婚,重生一世,很多事情都改變了,也許母親能夠挽救得回來呢?
少年夫妻老來伴,父母一起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