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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近愛上了撕胳膊的蛻皮,自己坐在那一撕能撕半天,上癮似的。
言驚蟄不讓他亂撕,小孩子肉嫩,怕再給撕破了,說了幾百遍也沒用。
“我不撕。”言驚蟄抹抹他細溜溜的小胳膊,“大就是大,小就是小,什麼叫一小塊大皮皮。”
“就是有點大,可是也沒那麼大。”言樹苗很寶貝地縮回胳膊,“那我等一下再撕,不然撕完就沒有了。”
言驚蟄不知道說什麼好,心裡只有虧欠。
這個年齡的小孩兒明明是最貪玩,也最該帶出去培養性格愛好的階段,言樹苗跟著他,平時就只能悶在家裡,他的腿一骨折,這個月幾乎就沒出過門。
撕死皮都能成個愛好。
更讓他灼心的是,這樣的日子,他也不知道還要繼續多久。
“等爸爸腿好了,帶你出去玩兒。”言驚蟄說。
“真的?”言樹苗眼睛一亮。
“嗯。”言驚蟄也彎起眼睛,“今年生日都沒好好過,到時候給你補上。”
話是真的,想補償言樹苗的心情也是真的。
可小孩子跟大人所理解的“等”,從來都不是一個概念。
十分鐘沒到,言樹苗來來回回問了三四次。
“爸爸你的腿什麼時候能好?”
“明天可以嗎?晚上早點睡覺可以嗎?”
“那後天呢?大大後天呢?”
“爸爸我可以去騎小馬嗎?就是超市那個小馬,餵它吃一塊錢它就會動的那種。”
“可以坐兩次嗎?”
他一遍遍問,言驚蟄就耐著性子一遍遍解釋。
不過當言樹苗又提出新的要求時,他一下子不知該怎麼回答。
“爸爸,可以喊上次的叔叔一起嗎?”言樹苗問。
“什麼?”言驚蟄有些愕然。
“就是送我禮物的叔叔,”言樹苗比比畫畫,“還幫我掰雪人的胳膊,還給我錢,還帶我坐大汽車,還給我買棉花糖。”
“他是好叔叔,可以嗎爸爸?”
言驚蟄沉默了很久,他已經極力避免再麻煩段從分毫,結果無意中又欠了這麼多。
“爸爸到時候問問。”他只能這麼告訴言樹苗,“叔叔不一定有時間。”
段從最近還真沒什麼時間。
他把自己的行程安排得滿滿當當,將兩三個月的活兒濃縮在三週內,韓野連著兩次喊他出來吃飯都沒約成。
最忙的一天裡,他開車跑了三個地方,在午夜的高速路口險些跟別人撞上。
“瘋了啊?”終於碰上面,韓野張口就罵他,“活不過今年了怎麼著,給閻王爺掙錢呢?”
話難聽了點兒,關心卻是真的。
段從懶得跟他逗嘴,不想解釋,笑了笑,抿一口杯子裡的黑咖啡。
怎麼解釋呢,他連自己都說服不了——已經過了三十的人了,竟然還會像剛進入青春期一樣,需要把時間都擠滿,才能遏制住自己的種種情緒。
段從不想再為言驚蟄付出情緒,一絲一毫都不想。
沒意義,也沒意思。
所以那天從便利店分開後,他為自己近乎可笑的幼稚舉動反省了半天,只能強行借用外力來填充時間,杜絕後患。
這事兒他很熟,五年前怎麼過來的,那之後他處理自己任何情緒,全都得心應手。
韓野身為鐵直男與曾經的情場浪子,無法在這方面真正明白段從的心思。
自顧自說了一陣兒,想起言驚蟄,他嘴上就很自然地帶出來:“對了,言驚蟄把這個月房租發我了。”
段從“嗯”一聲。
“我是繼續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