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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中有人飲泣。

「各位,殺人有罪,自衛無罪,當事人與她的孩子生命十分危險,不設法自衛,她今日不會站在這裡。」

那兩歲孩子忽然嚎啕大哭,被請出法庭,但陪審員已聳然動容。

「幼兒傷勢更加驚人,在所有罪行之中,傷及兒童,最為卑賤下流,最無可恕。」

禮禾與禮子交換眼色,知道於律師佔了優勢。

陳詞完畢,法官宣佈陪審員退庭商議。

禮子覺得她腳步有點浮。

她趕回報館寫稿子最後一段。

一待宣審,稿件即可刊出。

她把稿件交給編輯老陳。

陳大同讀後說:「禮子你擅用簡單語言描述複雜故事,井井有條,讀者容易理解,而且,淺易句子並不影響你傳達深切感情,你的文字十分感動讀者。」

「謝謝你老陳。」

「可是這篇文字悲哀得叫人心酸!一對夫妻關係怎會搞到這種地步,太沉重了,幸虧有其他輕鬆專題中和。」

禮子沉默。

惠明走近,「副刊需莊諧並重。」

寶珍問:「你猜當事人有罪抑或無罪?」

禮子抬頭,「你說呢,你是陪審員會怎麼做?」

「所以我最怕有日選中我。」

這時秘書近來說:「禮子電話,法庭打來。」

大家連忙走近聽訊息,駐法庭記者在電話理說:「陪審員只商議了兩個半小時,便宣判劉麗嫦無罪,當庭釋放,與孩子團聚。」

大家都鬆一口氣。

「法官例外地吩咐劉麗嫦按時到心理醫生處診治。」

禮子連忙去寫報告得結尾。

陳大同說:「把故事放到網頁,叫讀者投票:有罪抑或無罪。」

禮子不出聲,她疲倦地回到自己的小公寓,半晌才發覺水溫太熨,面板發紅,她累極而睡。

夢見一個穿校服的大男孩,走近他,叫她:「朱小姐,你還記得我嗎,我叫劉偉明,現在我隨母姓了。」

禮子愕然問:「我不認識你,你母親是我朋友嗎?」

「朱小姐,我是那個孩子呀,你忘記了,劉麗嫦的兒子。」

禮子退後一步,強作鎮定,「啊,你這麼大了。」

「他們說你最清楚這件事,懇請你詳盡告訴我,我父母之間的恩怨。」

「你母親呢,她還好嗎?」

「她只說,早知這麼多人同情她,早知這麼容易脫身,她應該早些動手。」

禮子大驚,「什麼?」

「那天晚上,她醉酒回家,倒地不起,她當時並無生命危險,但是,她已計劃良久——」

「胡說。」

禮子喝止。

「你怎知道無此可能?」年輕人瞪著朱禮子,「你與陪審員濫用同情心。」

禮子慘叫驚醒,滾下床撞到頭。

電話鈴不住響,是禮禾聲音,「我找了你一夜。」

「我知道裁判後果後一早睡了,由你負責替劉麗嫦診治?」禮子一邊揉著疼痛額頭。

「我們是否過分同情事主?」

「我給你一個地址,你去看過,再決定未遲。」

「那是什麼地方?」

「靈恩婦女庇護所,對,下個專題寫什麼?」

「我將申請連寫半年,每週一次,徹底討論家暴問題,並且要叫讀者戰慄。」

「我贊成,總不能天天請讀者吃冰淇淋。」

「我想讓年輕女子知道,即使他勉強你改變髮型,也是一種不良控制,小心!如果他連這些小事都覺不滿,請另覓女友,不要塑造洋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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