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身份(2 / 4)

小說:狂詩高燃的歌 作者:蓬頭亂髮

這需要領主大人自覺遵守才行。

如果一個不開心,不想搞法治了,那大家也只能乾瞪眼,毫無辦法。

所以,事情不能做絕了,總得給領主大人一點自由發揮的空間。

人都是有私慾,有情緒的,想憑藉自身的覺悟,保證法治的實施,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大家都是人精,哪裡不清楚這個道理?

為了所有人都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個人權益不受侵犯,法治是必須的。

但作為一個可以掌控一切的領主,總得需要一個發洩情緒的途徑。

將領主大人看作是神,指望大人能夠自覺遵守法律規章制度,那得腦袋退化到何種地步,才會如此想?

所以,大家形成了一種共識,奴隸這塊非文明寶地,還是留給領主大人自己玩吧!

德爾見領主大人對此事有了好奇心,便趕緊準備舉報信件。

由於調查組需要舉報信,所以,只能影印了一份,交到了領主大人的手裡。

而一併送過來的,還有部分的審訊記錄。

鄭直一封封的看過,對那個叫徐鵬的舉報信,更是格外關注。

這個人完全突破了人的底線,沒有任何的道德觀念,只是把逼死人命這事,當成了娛樂。

在看過舉報信後,他一下子便確認了徐鵬作惡的動機,就是為了取樂。

那封自首的信件,早已將徐鵬等人的惡行,全部交待了出來。

對毫無恩怨的人進行迫害,甚至致其死亡,這不過是在欺凌的過程中,尋求快感。

無論欺凌他人,還是幫助他人,都會為人帶來一定程度的滿足感。

幫助他人往往會遇到受惠人不領情的情況,極個別的時候,還能遇到恩將仇報的人。

這就讓幫助他人獲得滿足感,有了一定的不確定性,甚至會付出不應該有的代價。

而欺凌他人,尤其是在沒有法律束縛的環境中,所能帶來的滿足感沒有任何風險,更能帶來瘋狂發洩情緒帶來的刺激感。

這是突破禁忌的快感,一旦有過一次,很可能會沉迷其中。

這和婚外偷偷摸摸一個道理。

歷史上,這樣的事情可是真實發生的。

在一個允許隨意欺凌的環境中,欺凌者會逼迫人們夫妻反目,父母子女間相互傾軋舉報。

雖然口中喊著萬歲,可實際上,就是透過欺凌手段,滿足自己的心裡快感。

鄭直神色冰冷的看完了關於徐鵬的舉報信,就當他準備再換一封的時候,餘光卻掃到了舉報人的名字。

齊霞?

這名字怎會如此熟悉?

一股奇異的熟悉感,忽然湧上心頭,看著“齊霞”兩個字,不由陷入了苦思之中。

良久,他終於想起,在幾個月前的那次尋親招募中,自己曾經親自在操作介面上,輸入過該名字。

之所以能記起來,是因為這個名字,正是曲穎所提交的兩個名字其中之一。

不會這麼巧吧?難道是曲穎的母親?

鄭直大感意外,內心震撼的同時,也想著會不會只是重名?

這個機率還是很大的,領地已經有不少重名的例子,好在研究所在領地人員的名單下面,增加了獨有的編號。

既然有可能是曲穎的母親,自己就得調查清楚,不能錯過讓母女團聚的機會。

曲穎表面上表現得對父母已經恩斷義絕,可內心深處,還是無比希望獲得父母之愛的。

然而,由於幼年便被父母拋棄,心中對父母的怨恨也同樣不少。

無論她的父母有怎樣的理由,可傷害已經造成,甚至會在曲穎心中永遠留下遺憾和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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