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道:“也不是誰都能贖的,但像鬥毆一類只被判三月以下坐監的,可以用錢相贖。”
其實用錢贖罪的律法一直都有,本朝也有。
不過趙含章急用人,加上要遏制轄下因為戰爭而突然增多的治安桉件,她就下令,取消所有以錢贖罪的律法,該砍頭的砍頭,該流放的,一律刺字發配軍中。
當時的命令只涉及重刑犯,為的是震懾豫州境內迭起的盜匪,以及地主士紳強搶流民為奴之類的事,但取消以錢贖罪卻是一條大命令,沒有規定細則。
這就讓周文士這樣因鬥毆被判拘禁一旬的人也被拘在牢裡,換成以前,他是可以拿錢贖罪的。
這樣不僅縣衙會有一些收入,也可以減少牢獄的壓力。
要知道,牢房數量有限,他們還得給住進去的人包吃包住,有的常住的,還得準備制服,花銷也不少的。
最近抓的有錢人多,又都不是大罪,高盛覺得可以新增幾條細則,比如,打架進監的要交多少贖金能出去;吵架辱人的要交多少贖金能出去……
甚至於,在大街上快馬、違反宵禁、車不進轍、當眾裸露等等都可以用錢贖罪。
這幾樣,違反的人多是有錢人,簡直一罰一個準,還可以清空一部分牢房。
趙銘覺得高盛的主意不錯,不過這條命令是趙含章下的,要補充細則,還得她認同和下令。
於是趙銘中午去和趙含章用飯時提了一句,趙含章略一想就點頭,“可以,不過什麼罪名可贖,什麼罪名不可贖,要做好規定,錢糧需要多少也定清楚,讓高縣令寫個公文遞交上來吧。”
趙銘點頭,見趙含章手邊放著一封信,只看信封便可看出是趙仲輿的字。
他只看了一眼便移開目光,但趙含章已經留意到,她笑著將信遞給趙銘,道:“叔祖父來的信,陛下想要在夏至時祭天,到時候各地諸侯刺史都要去鄆城拜祭,以及……”
她抬起眼眸看向趙銘,微微挑起嘴唇道:“共商遷都大事。”
趙銘:“……皇帝要遷都回洛陽?”
趙含章點頭。
趙銘半晌無言,“那……你答應了?”
趙含章淺笑道:“關鍵不在於我,而在苟曦。”
苟曦是一定不會答應的。
趙銘也不想答應,趙含章遠離皇帝,局勢便還可控,看得出來,她現在的心思大部分還放在穩定豫州和司州,發展兩地經濟上,就算偶爾想要收復失地,那也是打著大晉的名義。
皇帝一旦回洛陽,趙含章成了“攝政王”,就算他們還想平穩的發展,局勢也不會允許。
遠的不提,就說她這兩年新增加的各種法規細則,她雖也選用自薦或者他人舉薦的人才,但定品選人一項政策早就名存實亡,她當政的這三年,豫州就沒舉辦過一次定品宴;
現在她用人,大多是從招賢考中選人。
她用人還不拘男女,也不拘家世,皇帝一回洛陽,這些事勢必會被提出來反覆博弈。
趙銘光用腳指頭想就知道到時局勢會有多混亂,趙含章習慣了發號施令,她能接受這麼多人在一旁對她指手畫腳嗎?
偶爾她的定策遭他們反對,她總是會哄著他們同意,但換上朝上那些大臣,她會去哄他們嗎?
趙銘最瞭解她不過,她哄他們,不過是因為她願意哄罷了,她若不願,這兩年因為反對政策而被砍殺的人也不少。
不然,她怎麼會取消以錢贖罪的政策?
這兩年,因為綁架流民,殺人,侵地等而被判死的人還少嗎?
她沒有像別的將軍那樣縱兵劫掠,殺富取財,所以上下百姓皆對她讚不絕口,誇她有仁人之心。
但自從察覺她有大志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