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這個案件的後續走向:
——何明艷一五一十地全都招認了。她偏執地認為霍令坤想要調離是因為別梔梔的緣故,就起了殺心,又認錯了李繼花、以為是別梔梔,就下了狠手。現在她認了罪,所以案件移交到檢察院和法院去了。
第二年開春的時候,何明艷的案子終於結了案。
何明艷被判故意殺人罪,被判了九年刑罰。
——李繼花是個二十出頭的年輕姑娘,她遭此飛來橫禍,家裡人又本來就是不肯吃虧的,於是他們就來找梔梔和黎恕的麻煩,意思就是:兇手本是衝著別梔梔來的,結果誤傷到我們家李繼花!那你們不得給個千兒八百的給我們家壓壓驚?何況李繼花後期的治療也要錢啊!
梔梔就說,「也成!不過呢,我得先去報警,因為李繼花從我家搶走了我的外套,外套裡有價值三百塊錢的手錶和現鈔、飯票……後來手錶也壞了,所以咱們先定個損,怎麼辦?」
李家人蔫了。
梔梔又提點他們,「冤有頭、債有主!何明艷傷害了李繼花,是不是就得由何明艷賠錢給李繼花?」
李家人連連點頭,有些氣餒,「但是何明艷窮得很,她又不是本地人,而且她還坐牢去了……」
梔梔,「可是她也有父母啊,她父母可都是正式工,有錢!」
李家人恍然大悟!
關於這一點,據說何明艷非常配合。她給出了她父母非常詳盡的聯絡方式,連著這些年來,她弟弟妹妹的工作單位,以及弟弟妹妹結婚以後,伴侶的聯絡方式什麼的全都一五一十地給了公安,讓轉交給李家人,並且放言「只要你們能從他們手裡摳出錢來,隨便你們找他們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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