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節(2 / 5)

夏莫搖了搖頭,語氣輕慢:“錢?你覺得我是那種能被金錢打動的人?”

蜷在沙發上的大黑,甩了甩禿尾巴,悄悄翻了個白眼,心說,你還就是!就為當年那幾百塊錢,這些年不知剋扣了它多少小魚乾哪!

“那你想要什麼?”張斯年眼巴巴的看著夏莫,腦子裡不由浮現出當初夏莫手撕賴三的樣子,總覺得夏警官的畫風,不大像個正經警察。

夏莫一連吃了半個橘子,這才勉強忍住大筆金錢失之交臂的痛苦,他從茶几上抽了張紙,輕輕擦去手上的汁水,說:“我想要什麼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僅可以讓你以鬼魂的形式留在陽世,我剛好還知道一點鬼魂修煉的法訣。這門法訣修煉至大成,你想要在活人面前現身也不是難事。”

單純如張斯年都不相信這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夏莫畫出的餅實在太大太誘人,他們不由更加擔心他所說的代價。

果然,只聽夏莫話鋒一轉,道:“可惜,天道不會容許過於強大的鬼魂長存於世,所以,要修這門法訣,必先奉一活人為主,立契為奴,死生皆不由己。”

此為鬼奴。

莫家傳承中的鬼奴,結合了道教某大派養鬼之術,該門派與一些因種種原因無法輪迴、無法超度的厲鬼訂立契約,藉助這些鬼魂的力量,行善懲惡,待這些鬼魂洗去罪孽功德圓滿之時,自可解除契約,重入輪迴。如今,在特調處工作的鬼魂,幾乎都是簽了這種契約的。然而,此法也有弊端。厲鬼多狡詐,且生性兇殘,稍有不慎,便會反噬其主。

以此法為基礎,被後人修改,衍生出諸多養鬼之術,譬如古曼童、養小鬼、乃至狐仙等等。

莫家先祖卻更為霸道,將原本平等的契約,改成了奴契。一旦成為鬼奴,生殺予奪全憑主人心意,最大程度的避免了鬼魂反噬。不過,這種奴契十分苛刻,簽訂之時,必得鬼魂心甘情願才行;此外,一旦鬼奴為惡,被天道察覺,主人也將承擔部分因果。

莫家先祖曾以此法,契約了一個鬼奴,但傳承之中只說此法可行,未有下文。大約,那鬼奴已隨莫家先祖消失於世。

鬼奴之契,難在要讓厲鬼心甘情願為奴為僕,且最好心性不能太過偏激。旁人也就算了,夏莫自知不被天道眷顧,一旦契下的鬼奴惹出禍端,多少條命都不夠被雷劈的。所以,即便知道鬼奴有諸多便利,夏莫也從未動過收鬼奴的念頭。就連當初在火車上時,夏莫也只是答應林楠,讓他以活屍的狀態,在陽間多待一個月,期滿便送他重入輪迴。直到他發現天師協會以及藏在天師協會背後的組織,遠不是他一個人能對付的,同時,特調處也不可信以後,他才萌生了要找更多幫手的念頭。

所以,在那個時候,他便告訴林楠,他有辦法讓他留在陽世。

他給林楠足夠是時間去考慮,就是為了讓他心甘情願。林楠雖然執念已了,但是對陽世眷戀過深,夏莫賭他一定會選擇留下來。

夏莫把鬼奴的利弊全部告知林楠,同時,他也不吝告訴林楠,“如果你不願意做我的鬼奴,我可以引薦你去特調處任職,但,我不能保證他們一定會收你,也許他們會直接送你入輪迴。另外,我家傳的法訣,只有鬼奴才能修煉,特調處那邊或許也有供鬼魂修煉的法訣,但我相信絕對沒有我手裡的法訣好,十年二十年甚至永遠你都別想擁有顯化人前的法力。言盡於此,想怎麼做,隨你。”

林楠權衡片刻,問道:“如果我做你的鬼奴,多久可以顯化人前?”

“少則一兩年,多則五年十年,這得看你自己的資質和努力。”

林楠又問道:“我留在陽世,是想陪伴我的家人朋友,如果有一天他們離開了這個世界,我希望我可以隨他們一起離開。”

“用不著那麼久。”夏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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